关于****迁改扩建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迁改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由于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进行迁改扩建,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拟从**省**市常平镇白花沥村六横路迁至**省**市常平镇黄泥塘**路98号之-B栋3楼301及4楼401厂房。本次迁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3610m2,建筑面积为6000m2,总投资1000万元,****中心坐标:北纬22°59′52.864",东经114°1′53.524″。
(2)本次迁改扩建,项目拟取消原有产品防静电塑胶粒。项目拟新增产品功能性塑胶粒、塑胶样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功能性塑胶粒256吨、塑胶样品2吨。
(4)本次迁改扩建项目新增产品功能性塑胶粒、塑胶样品拟配套增加筛选、拌料等工序,并增加PPE型胶新粒、PE塑胶新粒、PBT塑胶新粒等原料。
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3610m2,建筑面积6000m2,项目主要从事功能性塑胶粒、塑胶样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功能性塑胶粒256吨、塑胶样品2吨。
项目于2026年03月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26年05月12****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6]1313号。
项目开工日期:2026年05月13日;
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05月19日;
现对废气设施进行改造,重新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914********951992E001W,并于2026年07月15日开始重新调试生产。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9月1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曹会龙
联系电话:135****7995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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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签字: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