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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5
| 项目名称 | **县汪湖镇乡村**新能源综合体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汪湖镇燕河村、汪湖村、北淮河村、东南岭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8491.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成 |
| 联系人 | 张媛 | 联系电话 | 155****3636 |
| 项目投资(万元) | 2640.1 | 环保投资(万元) | 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汪湖镇辖区内,总投资2640.1万元,利用乡村主干道、广场、沟渠等公共部位及合规的未利用的建设用地等,项目接入规模5640KW(直流侧容量6600.25KWp,交流侧容量5640KW),采用580瓦光伏组件10200块,595瓦光伏组件1150块,320千瓦逆变器12台,225千瓦逆变器8台。投产后,年发电量约858.03万kWh。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 ||
| 承诺:**** 王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成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