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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信息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现将《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如对本项目或者环评报告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见附件1
纸质报告书: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沿线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寄信件、发邮件、打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931-****171
电子邮箱:****54814 @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高新区飞雁路98号
邮政编码:730030
(2)环评单位
名称:**欣国环****公司
地址:**市西**车公庄大街9号B2栋12层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10-****5770
邮箱:****@xgh.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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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