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报告签章、专家劳务费用支付及专家抽取资料准备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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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报告签章、专家劳务费用支付及专家抽取资料

准备相关事宜的通告


广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报告签章事宜。根据《****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加强远程异地评标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政公函〔2026〕31号)关于“****中心评审系统应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的要求,前往****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含评标专家、招标人评标代表等)须携带CA数字证书参与评标并对评标报告进行签章。若没有CA数字证书的,需按照“**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左下角“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模块的相关流程办理。

二、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劳务费用现场支付事宜。根据《****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加强远程异地评标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政公函〔2026〕31号)关于“****中心应指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专家劳务费结算工作”的要求,**市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准备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登录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以便现场确认专家劳务费用。

三、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专家抽取资料。根据《****服务指引》,专家抽取时需查验如下资料:1. 专家抽取登记表、专家回避单位表、专家抽取条件表(加盖招标人单位鲜章);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项目批复文件;4.招标人项目经办人和项目监督人员的身份证、单位介绍信;5.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委托合同(若有);6.《****关于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中招标人评标代表选派相关工作事宜的通告》中明确的招标人评标代表需提供的资料(若有,电子文档和纸质件须一并提供)。以上资料需按顺序提供纸质版以便查验。

四、其他事宜。上述事宜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随时致电垂询(********小组,联系电话:0831-****811)。

特此通告,敬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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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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