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0:00(延时、限时除外)在****拍卖竞拍平台(http://www.****.com/)对位于**市**丰山路268号市场西首三层建筑一幢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市**丰山路268号市场西首三层附属用房一幢租赁权,所属余房权证**字第A****884号;坐落于**市**丰山路268号B座;证载用途:商业;证载建筑面积:1206.95平方米;租赁期限:五年;现状:承租中,原租期至2026年11月30日止,年租金起拍价300200元,拍卖保证金60000元。
注:(一)买受人(承租人)不得经营与**市浙东****公司所在建筑内其他租户同类型的经营活动 (包括家具、饰材、灯饰、家电、卫浴、软装、全屋定制、橱柜、设计工作室、宾馆、棋牌等)。买受人(承租人)违反本项业态限制约定的,应按年租金总额的3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须在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整改完毕;若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再次违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原承租人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物内可移动设施设备由原承租人投入,不在本次拍卖范围。若原租户未取得租赁权,则须在原租期到期后的10日内搬迁腾空。
(三)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设备设施、水电、违约金抵扣):人民币50000元。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悔标。履约保证金被用于抵扣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应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后,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原金额,逾期未补足的,视为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谢先生,139****4069。
三、拍卖方式:网络拍卖,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承租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五、报名时间、拍卖保证金缴纳事宜
1、拍卖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7月29日16:00前;
2、拍卖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610********388788,以实际到账为准;
3、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16:30前;
4、报名资料:
A.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及拍卖保证金缴纳凭证;
B.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盖章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拍卖保证金缴纳凭证;
5、报名地点:****雷路270号(报名务必前往,须实名注册网拍账号并登记)。
六、网络拍卖流程:阅读公告、须知——实地看样——实名注册网拍账号及交纳保证金——报名登记并提交竞买确认资料——网络竞拍——竞拍成功——支付款项——签订租赁合同。
七、联系方式
****报名受理电话: 139****4069,谢先生 ; 0574-****0869
八、支付规则及违约责任
1. 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首年租金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后续年度租金应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30日一次性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 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支付首年租金或履约保证金超过5日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并有权就重新拍卖产生的差价损失向其追偿。
3. 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且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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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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