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药食****园区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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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药食****园区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药食****园区项目(****行政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审字[2026]16号、涿行审建审字[2026]15号、涿行审建审字[202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县药食****园区项目(二期)2、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设于**省**市**县**镇水泉庄村、**村、**寺村三村交界位置。.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体规划占地面积约214.04亩,专用阴阳型低碳日光温室34栋(40800平方米),保温型拱棚2栋(2000平方米),300平方米冷库和768㎡成品库房,温室配套系统,并配套动力站、园区道路、给排水系统、强电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4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5月底前完成。5 、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6 、标段划分:1个标段。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6 09:00至2026-07-22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 ”评审。“双盲 ”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cn/hbggfwpt/)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范伟明 电话:138****2393电子邮箱:****@qq.com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曹立家联系方式:0314-****159电子邮箱:****@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3-****060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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