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保我区采购项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政府采购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内容
对我区产业规划修编项目和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预算金额
产业规划修编项目(财评金额50.69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预算金额0.76万元,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财评金额29.98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预算金额0.44万元,合计1.2万元。
预算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文件编制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及项目中标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各报价单位须结合自身成本、市场行情合理自主报价,若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成本区间,将视为恶意竞争,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项目报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单(以我区制定的报价单报价为有效报价单);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六、项目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格选择1家成交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七、项目期限
本项目由签订****政府采购服务止。
八、项目报价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18:00以前),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我区经济发展部,逾期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泽文
联系电话:136****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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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
附件1:
供应商报价表
年 月 日
| 报价内容 |
货物( ) 工程( ) 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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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区产业规划修编项目(财评金额50.69万元)和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财评金额29.98万元)组织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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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名称(盖章)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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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规划修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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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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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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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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