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区古树名木养护服务
二、项目预算:1.16万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元整)
三、采 购 人:****
四、报价方式:采取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五、询价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
六、询价地点:****7楼大会议室
七、付款方式:完成项目管护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合同款。
八、项目介绍:对辖区内2株古树进行管养维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巡护。每季度至少一次养护管理,包括树枝修剪、树穴整治、小型树洞修补、树池修补、配套设施修复、促根施肥、病虫害防治、安全隐患排查、极端天气预防、冬季保暖、在应急抢救古树中提供技术人员支持等内容,提供**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更新质检工作技术支持。
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对丝棉木按要求进行修剪,重新制作“蜈蚣型或担架型”支撑架,对朴树托盘进行维护及改进。编制我区古树名木月度管护台账,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做到“一树一档”。编制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专家要求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验收报告。
制作两株古树保护公示牌,制作古树保护宣传材料200份。
九、企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业务。
(三)投标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具有古树保护经验,以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为佐证材料。
(四)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
十、服务期限:本项目管养期自2026年7月起,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十一、人员配备及要求
| 岗 位 |
要 求 |
数量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园林/林业/植保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古树养管工作 |
| 技术负责人 |
林业/园林/植保初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熟悉掌握树洞修补、支撑加固、病虫害诊断、促根施肥等技术 |
| 总人数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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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不符合。标书代写
符合《**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市林园局要求规定,且由古树名木保护专家现场评估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十二、报价方式:请参与报价的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报价函(见附件)”“成交承诺函(见附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参与报价,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报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资料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十三、确定成交单位:1.本次询价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成交单位,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1.16万元,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不接受二次报价。如出现报价相同,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十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未按本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团队人员、人员到岗不及时、擅自更换人员的,采购人有权处以1000元/人/次违约金;累计违约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的全面巡查及日常抚育工作。未按约定频次开展巡查、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的,每少一次扣 1000元;因修剪不当、施肥过量、用药错误等人为原因造成古树生长受损的,除承担修复费用外,另扣合同总价的 5%;古树出现明显黄叶、落叶、病虫害蔓延等情况,经采购人或专家现场核实属养护责任的,每次扣30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3.档案管理不规范处罚“一树一档”及台账缺失.供应商须建立健全“一树一档”,按月更新巡查记录、养护措施、影像资料。未按时提交月度管护台账、年度工作总结的,每逾期1天扣500元;档案资料造假、漏项、丢失,或系统数据长期未更新的,每次扣2000元;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委托第三方机构的,采购人有权处以每次5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单位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51-****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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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