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关于武**2026年度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等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政府******局、县财政局、****建设局、****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等单位拟订了武**2026年度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所在图幅:涉及H50G67018、H50G67009图幅。
(二)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四至范围:详见附件1、2。
(三)经现状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涉及2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涉及**镇月田村七组、东林乡东林村三组农民集体。
二、征收目的与规划用途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用地,拟用于武**2026年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4.3065亩。具体如下:
1.拟征收**镇月田村集体土地3.0495亩,均为林地。
2.拟征收东林乡东林村集体土地1.257亩,其中水田0.0735亩,旱地1.005亩,林地0.0645亩,田坎0.114亩。
调查具体结果见附件3、4。
四、征地补偿安置及费用支付对象、方式和期限
(一)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拟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关于公布实施武**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府字〔2024〕5号)文件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情况详见附件3。
2.其他地上附着物及地上青苗补偿费用
其他地上附着物及地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和《关于公布实施武**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府字〔2024〕5号)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及费用详见附件4。
(二)支付对象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2.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青苗及树木等属于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补偿费支付给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个人或承包经营者所有的,其补偿费支付给个人或承包经营者。
(三)支付方式
所有费用均以转账等方式线上支付。
(四)支付期限
上述费用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足额支付。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支付期限自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即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之日起60日之内支付。
其他安置方式的期限按协议约定执行。
五、社保安置
对符合《****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的,给予社保安置。经初步核定,本次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人员共0人,具体参保缴费补贴人员名单,待土地征收批准后,以社保部门核定为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本****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s://www.****.cn/。
七、补偿登记
自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于2026年2月26日前(本公告期满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局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按照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确定。
八、听证事项
按照《自然**听证规定》规定,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超半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方案提出异议的,******局将组织召开听证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异议反馈与处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在本公告期内提出。****政府将结合异议反馈及听证情况,适时修改补偿安置方案并再次公告。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局吴** 079****1339
附件:1.武**2026年度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权属调查确认图(**镇)
2.武**2026年度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权属调查确认图(东林乡)
3.武**2026年度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4.武**2026年度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其他地上附着物及地上青苗补偿情况汇总表
2026年1月28日
附件3
武**2026年度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 序号 | 土地权属单位 | 地类 | 面积(亩) | 补偿标准 (元/亩) | 补偿金额 (万元) |
| 1 | 月田村七组农民集体 | 灌木林地 | 3.0495 | 32060 | 9.7767 |
| 小计 | 3.0495 | - | 9.7767 | ||
| 2 | 东林村三组农民集体 | 林地 | 0.0645 | 31150 | 0.2009 |
| 3 | 东林村三组农民集体 | 水田 | 0.0735 | 44500 | 0.3271 |
| 4 | 东林村三组农民集体 | 旱地 | 1.005 | 44500 | 4.4723 |
| 5 | 东林村三组农民集体 | 田坎 | 0.114 | 44500 | 0.5073 |
| 小计 | 1.257 | - | 5.5076 | ||
| 合计 | 4.3065 | - | 15.2843 | ||
附件4
武**2026年度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其他地上附着物及地上青苗补偿情况汇总表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别 | 面积(亩) | 补偿标准 (元/亩) | 补偿金额 (万元) |
| 1 | 月田村七组农民集体 | 灌木林地 | 3.0495 | 2400 | 0.7319 |
| 小计 | 3.0495 | - | 0.7319 | ||
| 2 | 东林村三组农民集体 | 水田 | 0.0735 | 1200 | 0.0088 |
| 3 | 东林村三组农民集体 | 旱地 | 1.005 | 1000 | 0.1005 |
| 4 | 东林村三组农民集体 | 林地 | 0.0645 | 2400 | 0.0155 |
| 小计 | 1.143 | - | 0.1248 | ||
| 合计 | 4.1925 | - | 0.85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