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大学城校区****大学**路81号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学校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等文件精神,****学校实训/教学亟需,对********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标包17(智能会计服务平台设备)所属设备进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实训室设备、智慧金融创新实训室设备、其他教室设备更换与升级、红色财经文化墙及卡座交流区设备、汇智商道文化数字空间设备,以及第一教学楼五层、9号楼一层新增电缆项目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人民币47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智能会计服务平台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的(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含设备实训室的环境改造,如有)、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大学城校区****大学**路81号)
2.6 交货期:中标人应于合同生效后日历天数45日内完成本项目项下全部材料设备的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配套电力保障等工作,并交付用户使用。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制造商资格声明。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核心设备“AI金融投顾教学机器人”和核心设备“数字人交互终端”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针对需要制造商授权书的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针对需要制造商授权书的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姜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任海燕、雷君兰 |
| 电 话: | 023-****1099 | 电 话: | (023)****1911-9310、152****413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