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持有的机器设备一批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492.5376 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7-1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7-22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描述 | 本项目系****持有的机器设备一批整体招租,详情参考《资产清单》,招租范围及实物现状以现场踏勘确认为准,《资产清单》内容仅作参考,招租方与**联交所不保证现场实物与《资产清单》完全一致。 | ||
| 标的所在位置 | **市**区农创路205号厂区内 | ||
| 租赁底价 | 492.5376 万元 | ||
| 租赁期限(年) | 15 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1年租金44.952万元/年、第2-15年租金31.9704万元/年。 | 招租用途 | 仅限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轻新型材料的生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当日移交标的。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易咨字【2026】第15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6-04-30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敖老师 | 联系电话 | 135****2122 |
| 招租方名称 |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集团****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持有的机器设备一批整体招租,详情请见《资产清单》。第1年租金44.952万元/年、第2-15年租金31.9704万元/年,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以上述招租底价之和492.5376万元作为竞价基数进行竞价,以竞价后的增值率(增值率=竞价增值额/竞价基数)作为每年租金底价增值比例计算每年成交租金。 二、设备的使用和搬迁:(1)成交后若承租方在原场地使用该批设备的,由承租方自****商场地占用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2)若需将该批设备搬离原场地的,则需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提交设备拆除方案及场地恢复方案,承租方在招租方审核通过方案当日向招租方交纳100万元拆除保证金,未足额交纳拆除保证金的,招租方有权永久拒绝设备搬离申请,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待承租方按要求完成标的拆除、搬迁、场地恢复且未引起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并通过招租方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未发生场地沉降、破损、管网渗漏、地面坑洼等恢复质量问题,招租方自6个月质保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拆除保证金100万元按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若存在安全事故、场地损坏、恢复不达标、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招租方有权直接从拆除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赔偿、罚款全部费用,不足部分向承租方追偿。 三、成交后严禁承租方擅自变更经营范围、违规生产、从事危化品加工、污染超标生产,承租方擅自改变用途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追偿全部损失。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为方便招租方对设备的监督管理,该批设备仅限**区内使用,设备使用地点须提交招租方备案。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带上真实、有效资料(有效证件为:1.须提供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2.自2025年6月1日至今期间意向承租方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失信惩戒对象”的查询结果)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敖老师;联系电话:135****2122),确认招租范围及实物现状后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七、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八、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合同约定转为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九、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损耗、故障、缺失、配套缺失等)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十、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一次性交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承租方足额归还全部设备、且设备无功能性损坏、无欠付租金、无安全环保事故,且承租方无其他违约行为,招租方在全部设备交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存在欠租、设备损毁丢失、违规使用、擅自转租、安全事故等任一违约行为,招租方有权直接从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全部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承租方另行补足差额。 十一、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情况下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剩余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id=204),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十二、租赁期内承租方须负责设备的维修维护,设备运行及维修维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含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十三、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当日移交标的,租期起算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四、若承租方在原场地使用的,机器设备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由出租方移交给承租方,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承租方自****商场地占用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若涉及拆除搬迁设备的,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由承租方在招租方监督管理下自行完成标的拆除、搬迁、清理、运输工作,并现场与承租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不得搬运非招租标的物。在标的搬迁完成后的15日内,承租方负责恢复场地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平整清洁、基坑回填、管网恢复、垃圾清运等)至达到场地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以招租方验收合格为准)。若逾期未完成上述要求,自逾期首日起,招租方每日按2200元收取承租方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日累计计算,承租方逾期满10日仍未完成的,招租方有权单方直接扣除承租方已缴纳的100万元拆除保证金,同时有权另行追偿累计产生的全部逾期违约金;拆除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覆盖场地修复、逾期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差额。自标的现场移交承租方之日起,标的的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标的物的丢失、损坏的由承租方照市场价全额赔偿。 十五、标的拆除、运输、搬迁及恢复场地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在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场地结构和功能,若因标的拆除、搬迁、运输过程中造成招租方场地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恢复赔偿。 十六、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抵押、质押、出售、赠与、对外处置全部或单台租赁设备。若承租方违反本约定,招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所有租赁设备,并向承租方追究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七、备查资料:租金咨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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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含有“新材料技术研发”或“塑料制品制造及销售”或“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字样(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自2025年6月1日至今期间(期间以招租方确定为准)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记录(以挂牌期间意向承租方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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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1.238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集团**支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赵老师、何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5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