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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山区饮水安全工程(原水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事项的比选公告
各相关单位:
我单位正在推进****部山区饮水安全工程(原水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岭曲村上游布置拦河坝取水,通过箱涵工程、隧洞工程、渡槽工程、管道工程等****净水厂,引水线路总长 5.60km。 其中一标段合同金额****0635.08元。目前,该标段工程结算书及竣工图已编制完成,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为加快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现需确定:结算审核的承担单位。特发此函,邀请各单位参与比价。
一、项目名称
****部山区饮水安全工程(原水工程)(一标段)。
二、主要工作或委托内容
负责对****部山区饮水安全工程(原水工程)(一标段)项目建设的拦河坝工程、箱涵工程、渡槽工程、管理用房等建设内容进行结算审核。
三、时限要求(执行合同约定)
最高时限:工期 30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
结算审查费 93045.78 元。
五、计价依据
依据**省发展改革厅、****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文。
六、资信
资信:要求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七、报名资料递交
7.1资料递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比价文件(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派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或其他证、委派人员在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报价计价组成文件等,以上提供资料须加盖公章。
7.2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17 日 10: 00。逾期递交资料的或者未按递交方式递交资料的,我单位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3资料递交方式:一式二份(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可采用现场送达或邮寄等方式递交。现场送达(邮寄)地址为**省**市**区水利大厦办公楼 8楼王堂钊、电话 139****0357,电子投递信箱:****@163.com。
八、其他
8.1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恶意低价的、或工期高于最
高时限要求等不符****公司文件给予作废处理。
8.2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0%(不含)以下的,须提供报价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组成、报价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应用过的经验和成效,由民主集中评议其报价合理性。未提供报价分析报告的或者判定为不合理报价的,视作恶意低价给予作废处理。
8.3符合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的按政策执行。
8.4报名资料请报名单位自行备份,对最终未承担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请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8.5报名递交资料应由报名单位自行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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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