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七****中心建设项目毒性药材晒场阳光棚建设安装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竭诚欢迎有相应能力的潜在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2.1项目名称:七****中心建设项目毒性药材晒场阳光棚建设安装工程。
2.2项目概况:七****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园区内,项目为厂区空置场地**毒性药材晒场阳光棚,面积约为2700方米。通过改造建设提升饮片车间生产能力和设施水平,达到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国家GMP认证检查和消防备案审查。
2.3磋商范围:本项目为七****中心建设项目的毒性药材晒场阳光棚建设安装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空置场地,建设晒场阳光棚,涵盖设计优化,钢结构安装、电镀卷膜安装、电气、给排水等施工内容,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力更优填报)。
2.5建设地点:****工业园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1主体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必须是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4)202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材料需能证明其为项目经理身份,否则视为未提供:
①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
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2025年)连续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公司成立1年以上但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3年9月14日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结果截图。
(2)提供数据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间,分别查询上述①-③项内容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3.7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
3.8联合体磋商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获取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除外)。
4.3获取方式:搜索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进行获取。点击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填写,上传“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无须到现场办理。
4.4竞争性磋商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5.2递交地点:**市**区**路900****中心A座15楼****会议室。
5.3响应文件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https://www./)及《**白药网》(www.****.cn)上发布,****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
地 址:**阳宗****工业园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900****中心A座15楼
联 系 人:陈晓旭、陈楚虹、徐国正、杨永婧
联系电话:135****9201、159****9344
电子邮箱:****@qq.com
日 期: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