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变更
项目业主:沈名旗、罗晓辉、罗晓春、周小龙、伍玉梅、成杨、沈名芳、戴辛节、崔红霞
建设地点:**路以南、**商贸城以东
建设性质:在建项目
公示图件:总图及指标
项目简介:2022年8月15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用地位置位于**路以南,新域商贸城以东,建设用地面积3275.3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用地使用强度为:容积率>1.0,≤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商住比例: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面积的10%-25%,建筑限高30米。
2026年6月因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建设消防实际需要,业主申请在其余强制性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变更商住比例为≤65%。
规划条件调整依据:1.上位规划符合性:《****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使用强度指标内容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2.《**市国土空间技术管理规定》(2023版)规定商住项目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1.5-2.2。3.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沈名旗、罗晓辉、罗晓春、周小龙、伍玉梅、成杨、沈名芳、戴辛节、崔红霞现向我局申请的用地使用强度变更内容符合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我局委托****对该项目调整进行了进一步论证,论证结论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违反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及指标进行公示。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如您对该项目总平面图有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内可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明文件以******局陈述您的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9天。
电子邮箱:****@qq.com
通信地址:****303室
邮编:4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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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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