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智慧公安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维护更新建设项目可行

审批
江西-吉安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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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智慧******实验室维护更**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7-16 08: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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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批复**市智慧******实验室维护更**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公文〔2026〕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部网安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市智慧******实验室维护更**设项目(2607-360800-04-04-139624)。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在****。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对现有到期的取证设备进行授权续费,确保设备功能连续性和新增购买数据恢复软件,提升数据恢复能力;二是采购具备能够实现取证数据在本地汇聚、治理、分析和应用功能的综合性应用设备,解决原有采集的数据存储容量不足、运行速度滞后、信息孤岛突出等问题,实现全市涉案电子数据的高效整合与深度应用。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政府采购流程管理。

七、****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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