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6年7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太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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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6-07-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局**分局2026年7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1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035

地 址:****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吨麦芽糖浆项目

**市**区北洸乡西**村南120米处

****

******公司

项目租赁总面积2880平方米厂区,改造厂房1000平方米,主要设备为蒸汽锅炉、磨粉机、三效蒸发器、层流罐、糖化罐、冷却塔等。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投产后年产3000吨麦芽糖浆。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等措施。车辆要采用清洁运输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规定的国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磨粉机配套的蛟龙给料机进料口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2.建设1台4t/h(2.8MW)的生物质往返炉排锅炉,配套SCR脱硝+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5米。

3.办公生活冬季取暖采用电暖器或空调,生产区不采暖,不得**燃煤采暖设施。

4.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车辆要采用清洁运输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浓盐水和设备清洗废水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及修改单中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排放的要求后,定期由罐车拉运****处理厂处理;脱硫废水经脱硫系统自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5.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

6.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7.项目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医院迁建项目

**区侯城乡贯家堡村西65****医院现有场区内

****医院

******公司

建设门诊楼和住院楼,皆为4层(-1~3楼)建筑。门诊楼建筑面积约767.6m2;住院楼建筑面积约1094.4 m2。

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医院床位由原有10张增至100张。日门诊量约为200人次,住院人数约为2500人次/年。

1.污水处理全部池体(格栅、调节、A/O、二沉、污泥池)采用玻璃钢全密封盖板,接缝、检修口、管道穿板做密封处理,形成负压集气空间,配套两级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池体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2.冬季取暖依托现有空气能设施,夏季采用空调制冷,不得**燃煤采暖设施。

3.全场实行雨污分流,并对医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预消毒设施和化粪池等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

建设含酸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站(处理规模40m3/d,处理工艺:格栅→化粪池→调节池→混凝初沉→A/O二级生化→二沉→二氧化氯消毒),配套污泥脱水消毒单元、10m3应急事故池。

检验科含酸废水经石灰中和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同排至化粪池,经****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4.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医疗废物、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

5.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对临近道路一侧房间更换双层隔声玻璃,进一步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对病房声环境的干扰。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6.项目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7.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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