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潍**G309青兰线K212+350潍**养护工区的宗地内5528.1㎡切块场地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通过****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潍**G309青兰线K212+350潍**养护工区的宗地内5528.1㎡切块场地三年租赁经营权
三、标的资产内容
位于**市潍**G309青兰线K212+350潍**养护工区的宗地内5528.1㎡切块场地(其中水泥硬化场区 1022.3㎡、未硬化场区4505.8㎡ ,无房产)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土地类型用途限定为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运营及配套,挂牌(竞价)起始价106740元/3年(35580元/年),竞买保证金10000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及竞价。
2、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等对应经营内容,具备开展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建设、运营及配套服务的合法经营资质。
3、未满足上述条件的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若不符合条件仍报名参与竞价并成交的,本次竞价成交结果无效,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人及交易机构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4、竞价成交当日,最高报价方须携带营业执照等材料至********公司接受终审核查,终审合格后方可成为承租方。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9日登录****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市潍**G309青兰线K212+350潍**养护工区的宗地内5528.1㎡切块场地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挂牌(竞价)出租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7月29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网****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 间: 2026年7月28日-7月29日
地 点:房产所在地现场展示
联系电话:0536-****908 王主任
0536-****067 156****7272 王先生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为准。
八、公告媒体:
****官网、********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旦申购成功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在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自成交****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签署《成交通知书》;(2)承租方需成交当日内将成交价款3%交易服务费交至指定账户,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场地必须按要求依法使用,承租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门前五包”责任。合同执行期间,承租方为出租场地的实际管理人,如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己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严禁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严禁任何时间占道经营,否则出租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场地。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及产权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使用权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因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需要,对租赁场地进行硬化、充电桩基础、配电、围挡、配套用房等土建、设备安装改造施工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人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自行承担;所有改造、建设施工实施前,必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建设方案并取得书面同意,施工过程严禁破坏宗地原有地形、路基、排水、原有养护配套设施,严禁违法违规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若违规施工、损坏场地原有设施,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行政处罚、经济赔偿、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终止,场地上全部硬化地面、充电桩基座、固定配电设施、围挡等不可拆除的土建改造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折价、现金补偿。
5、在租赁期限内,该场地产生的水费、电费、安保费、保洁费、消防检测费、设施运维费等各项运营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场地完好交还出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房屋,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6-****067 156****7272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2289号
********公司
2026年7月16日
**市潍**G309青兰线K212350潍**养护工区的宗地内5528.1㎡切块场地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挂牌(竞价)出租文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