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秀山至**印江高速公路(**段)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人民币1600万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3****9616 |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服务期和质量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本次实施范围为:土建工程(K0+000~k28+000)、机电工程(全线)、房建工程(全线)、环保绿化工程(全线)、以及本项目与渝怀铁路、渝怀复线和(规划)黔吉高铁交叉或迁改等相关的勘察设计工作及后续内容。路线全长约28公里。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2025.12 | ****0000.00元 | 秦绍清 | 正高级职称证/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 资 | ****005407/AD****00834/鄂142********11265/咨登212****254466 | |
| 备注: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