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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3
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全面做好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保项目有序实施顺利完成,现公开遴选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主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2、实施内容: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不支持农作物秸秆直接粉碎还田。 二、遴选内容 遴选5家涉农服务主体承担建设秸秆还田、收储运体系和腐熟剂喷洒作业、收储秸秆等任务。其中秸秆科学还田相关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对实施秸秆深埋还田、碎混还田、覆盖还田少免耕、快速腐熟还田、腐熟剂抛洒作业的,作业补贴不高于20元/亩,购买腐熟剂补贴不高于5元/公斤。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进行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对收储运作业进行补助,收储运每吨秸秆补助不高于100元。以上具体补助标准以实施方案为准。(不得将资金用于已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具采购。) 1.申报条件 在工商注******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公司,优先支持秸秆**利用量大、工作基础好、综合利用潜力大的企业。 2.遴选程序和要求 (1)各涉农服务主体自愿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农业**环境股。 (2)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拟购买设备的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确定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按照《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进行项目实施。 3、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现有秸秆收储、运输等相关设备明细清单; (3)现有秸秆加工、储存场所要有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4)近三年秸秆收储利用情况工作总结、与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工作业绩需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证明; (5)基本帐户信息。 (6)其他要求。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将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我县农业项目。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相关证照等必须用原件扫描),纸质材料一式****农业农村局农业**环境股。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2.报名地址:****农业**环境股(**雄州路481号) 联系人:延红,联系电话:****563 邮箱:****@163.com。 四、附件 附件:实施主体报名表 **** 2026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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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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