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标识牌更新项目
2.预算总额:12万元以内,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1.按照采购人需求对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标识牌12块进行测量、设计、制作、安装。
2.标识牌位置为:G16****服务区、G1013****服务区、G1013****服务区、G1013****服务区、G1013****服务区、G1013****服务区,公路沿线两侧共12个服务区,每个服务区1块。
3.每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内容(参考示例见附件、以实际为准)为:左右竖版标识2个、上方横版标识1个、主视觉图1个,标识牌框架喷漆、修缮。
4.标识牌采用至少2厘米的雪弗板,采用UV雕刻加光油高清喷绘,或其他效果更佳、更耐久的材质及工艺。
5.预算涵盖服务期间全部费用(含税),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材料费等全部支出,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供应商施工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服务区正常运营等。
7.供应商须提交设计方案效果图等,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
8.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标识牌12块更新项目于8月初完工。
9.提供3年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免费修复褪色、脱落等非人为损坏问题。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时间、方式及要求
1.接受报价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7月17日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方式: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报价递交地点,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报价递交地点。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寄出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3.报价递交地点:**市锡林大街25号锡****广电局207室。
4.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建议报价人****服务区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条件。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因未踏勘导致报价失误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5.报价人必须对采购需求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都被视为无效报价。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公共服务科
联系电话:0479—****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