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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9715472 | 建设单位法人:谢育良 |
| 卢国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园区三板湖村 |
| 年产 5000 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三板湖村 |
| 经度:111.525550 纬度: 30.2656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0 |
| 宜市环审〔2025〕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12-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23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97154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971547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500MAEMAK298L,****0100MA4KUPGY46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ycmjhb.co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0吨医药中间体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吨医药中间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氯化-环化-脱溶-缓冲蒸馏-醚化-蒸馏 | 实际建设情况:氯化-环化-脱溶-缓冲蒸馏-醚化-蒸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噻唑生产和盐酸储罐废气经水洗+二级碱洗+冷凝+活性炭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氯气、TVOC排放需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甲醇排放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醇50mg/m3),1,2-二氯乙烷排放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值(1,2-二氯乙烷30mg/m3)。 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碱吸收+“新增除雾+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NMHC、氨、硫化氢排放需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废气治理废水和初期雨水等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处理厂。废水排放(总磷除外)均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及宜****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总磷执行5mg/L限值要求,1,2-二氯乙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项目西、南、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临省道S254一侧(东侧)厂界执行4类区标准;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化验废试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1、噻唑生产和盐酸储罐废气经降膜吸收+树脂吸附+水洗+碱洗+冷凝+活性炭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氯气、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甲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限值,1,2-二氯乙烷执行HJ611-2011推荐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碱吸收+新增除雾+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放;各废气污染物需满足对应排放标准要求。 1. 治理设施建设:DA001配套建设水洗塔、树脂吸附、碱洗塔、冷凝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处理风量匹配项目废气产生量,排气筒高度25m,对比批复要求更加全面;DA002配套建设碱吸收塔、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20m;DA003配套建设碱吸收塔,排气筒高度20m,所有废气治理设施均按批复要求完成建设,无工艺简化、规模缩减情况。 DA001排气筒氯化氢、氯气、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GB37823-2019****药行业B级企业应急减排要求;甲醇排放浓度满足GB31571-2015限值;1,2-二氯乙烷排放浓度满足HJ611-2011推荐限值。DA002排气筒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满足对应排放标准要求。DA003排气筒氯化氢、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全部达标。厂界无组织废气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对应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无超标情况;2、厂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管网全部建成;初期雨水池容积1200m3,可完全收纳厂区初期雨水,配套应急切换闸阀,可有效防范事故废水直排。 项目生活污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废气治理废水和初期雨水等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处理厂。依托****处理站,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可完全容纳本项目废水,污水处理站运行稳定,各处理单元去除效率达到设计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处理厂接管标准;3、项目高噪声设备(风机、泵类、压缩机等)全部布置在密闭厂房内,均配套安装基础减震垫、隔声罩、进出口消声器,厂房墙体采用隔声设计,从源头降低噪声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东侧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GB12348-2008 4类区标准限值,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3类区标准限值,无超标情况;4、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化验废试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全部采用密封桶分类包装,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严格执行分区存放要求,无混存、混放情况。 已与**TCL****公司签订长期处置合同,该单位持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完全覆盖本项目所有危废代码,处置工艺、处置能力可完全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危废,资质材料、处置合同完整归档留存。 |
| 项目DA001废气处理变更为降膜吸收+树脂吸附+水洗+碱洗+冷凝+活性炭+25m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效率提升,VOC、氯化氢排放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1100m3应急事故池和1200m3初期雨水池,建立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厂区现有1100m3应急事故池、1200m3初期雨水池,配套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应急切换闸阀,可完全收纳项目事故废水、消防废水、初期雨水,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应急设施容积、功能满足批复要求。 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调查,预案已在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完整有效。 已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演练记录、评估报告、整改台账完整齐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现闭环管理,无重大环境隐患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285 | 0.295 | 1.7828 | 0.2285 | 0 | 0.295 | 0.066 | |
| 0.0476 | 0.106 | 0.2678 | 0.0476 | 0 | 0.106 | 0.058 | |
| 0.0095 | 0.0012 | 0.0743 | 0.0095 | 0 | 0.001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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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2.0526 | 1.008 | 2.2022 | 1.7606 | 0 | 1.3 | -0.753 | / |
| 1 | 污水处理站(采用“Fenton氧化+絮凝沉淀+生化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处理工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及宜****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采用“Fenton氧化+絮凝沉淀+生化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处理工艺) | 项****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项目噻唑生产和盐酸储罐废气经水洗+二级碱洗+冷凝+活性炭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碱吸收+“新增除雾+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 | 噻唑生产和盐酸储罐废气经降膜吸收+树脂吸附+水洗+碱洗+冷凝+活性炭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碱吸收+新增除雾+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放 | DA001噻唑装置排气筒氯化氢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排放限值30mg/m3;甲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中排放限值50mg/m3;1,2-二氯乙烷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中排放限值30mg/m3,氯气排放浓度分别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限值5mg/m3;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制药B级排放限值42mg/m3、70mg/m3。 DA002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废气硫化氢、氨的排放浓度分别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制药B级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 DA003危废暂存间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氯化氢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隔声减震 | 项目东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南侧、西侧及北侧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其中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噻唑生产车间(4#车间)、**污水和雨水管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落实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采用环氧树脂整体防渗防腐层,防渗系数≤1×10-10cm/s,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防渗系数≤1×10-7cm/s,所有防渗工程完整连续,无裂缝、破损情况。 已将地下水、土壤监测纳入年度自行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完整留存。 按要求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地下水、土壤监测数据,厂区环保公示栏同步张贴监测结果,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与公众监督,符合信息公开要求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化验废试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化验废试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全部采用密封桶分类包装,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严格执行分区存放要求,无混存、混放情况。 已与**TCL****公司签订长期处置合同,该单位持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完全覆盖本项目所有危废代码,处置工艺、处置能力可完全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危废,资质材料、处置合同完整归档留存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1100m3应急事故池和1200m3初期雨水池,建立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依托厂区现有1100m3应急事故池、1200m3初期雨水池,配套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应急切换闸阀,可完全收纳项目事故废水、消防废水、初期雨水,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应急设施容积、功能满足批复要求。 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调查,预案已在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完整有效。 已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演练记录、评估报告、整改台账完整齐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现闭环管理,无重大环境隐患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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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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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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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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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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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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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