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高投审〔2026〕8号
****关于**市高新区祥景路以南土石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中心:
《关于办理**市高新区祥景路以南土石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业务的函》(河高公建函〔2026〕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市高新区祥景路以南土石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高新区祥景**侧,三中路东侧,Y174乡道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祥景路道路土石方工程、祥景**侧场地(地块A、地块B)土石方工程、祥景**测边坡防护工程和祥和路**DN2600 雨水工程。祥景路道路及边坡占地面积约18470㎡,总挖方约11.83 万m3,总填方94.8m3;地块A占地面积约84260㎡,总挖方约 74.87万m3;地块B(含祥和路)占地面积约19042㎡,总挖方约4.95 万m3,总填方265.3m3;祥景**侧边坡防护面积约3707㎡;祥和路**DN2600雨水管,起点为三中路与祥和路交叉口处,终点接至场地东侧现状排水沟内,总长约240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排水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567.60万元,其中:工程费3045.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2.51万元、预备费169.89万元。项目****财政局安排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中****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第40期)、《关于**市高新区祥景路以南土石方工程项目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河高国规函〔2026〕189号)、《资金证明》(河高财函〔2026〕2号)。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6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管委会、****改革局 区财政局、****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建设局、****审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