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为我校3号公寓楼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3号公寓楼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李老师 毛老师 电话:029-****4180
地址:**市**区**东路463号
三、 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包含拆除木地板、墙砖、地砖、铲除油漆面、抹灰油漆面、铺砖、墙面装饰板、复合木地板、踢脚线、零星维修、不锈钢栏杆加高、保洁、垃圾清运等。
1.施工内容详见清单后附:
本次维修改造预算金额为:总价<96261.43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合法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B证书;施工人员具有相应资质。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必须为供应商注册人员。
3.授权合法人员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在效期内的委托书(须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签字确认)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两年内);法人直接参与比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合格有效,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与营业执照相符;
加急标书代写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有产品检测报告及3C证明。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应查询结果或相关证明);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
7.提供一个月以上的纳税证明(2025年);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无需密封单独装订备查。)
9.需指定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委托书(须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签字确认)及委托人、被委托人(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不得同时管理其他在建项目,提供声明函;
10.此项目质保按照相关产品质保最高年限执行(应注明质保年限)。
五、本比价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月16日 7月20日)
(备注:特殊资质及报价材料需单独封装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于7月20日17点前送总务科3楼办公室)
因网站临时故障,如遇附件参数打不开的情况请与李老师、毛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9-****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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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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