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循环水凉水塔风机节能改造 |
| 项目名称:循环水凉水塔风机节能改造 |
循环水凉水塔风机节能改造 招标公告变更
****循环水凉水塔风机节能改造项目采购文件
变更(澄清)公告
(采购编号:****)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组织的“循环水凉水塔风机节能改造”项目(采购编号:****)询比采购,于2026年7月8日发布了询比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现因项目技术细节细化及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决定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与更正。
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通则”第3.8条及“第四章 采购方法”第1.3条之规定,本次澄清与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故相应顺延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1. 技术路线的明确
本次改造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3.1款的要求执行,即:“对其中凉水塔D#风机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原纯电能风机改造为动力补偿水能风机)”。技术方案中未采用该种方式的,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技术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2. 付款方式的调整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九条及第二章第十二条第6款“付款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1)到货验收款: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双方共同进行的性能考核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且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90%。
(2)质量保证金:剩余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双方约定的质保期届满且无任何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收据,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3****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 第五章《评审办法》中审查标准的修订
3.1 技术方案符合性审查(新增)
在第五章“初步评审标准”(原采购文件第22页表5-1)中增加一项技术符合性审查因素:
3.2 付款方式审查方式的修订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表格中第2项“付款方式评估”(分值10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予以整项删除。
该10分分值调整至“报价评分”项,即报价评分由原70分调整为 80分。
同时,在第五章“初步评审标准”(原采购文件第22页表5-1)中增加一项付款方式符合性审查因素:
4. 发售期及响应截止期顺延
为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有充足时间消化澄清内容并编制响应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变更(澄清)公告由响应人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n)网站上自行查阅,请响应人关注动态并及时登录后台查看。
2.响应人应在采购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内容,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采购人进行联系。逾期未联系的,采购人视为响应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负责。
3.本次变更涉及的采购合同草案(第六章)付款条款随本公告同步更新,最终合同以双方签署版本为准,但不得背离本公告确定的实质性内容。
4.特别提示:已通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本公告发布后重新下载澄清附件。若因未及时查阅本公告导致响应文件编制错误或未按新截止时间递交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采购人:****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35****6685
发布日期: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