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站建设项目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承包方: ****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服务站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服务站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县天城镇星农街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财政奖补资金
5.工程内容: (具体见设计)
6.工程承包范围:
设计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如有变动,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2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三、签约合同价
签订合同价为:665952元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伍仟玖佰伍拾贰元整)最终支付如结算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支付;如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按结算价支付。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价款的支付:按进度支付,完工后拨付至总工程款的90%,竣工验收及审计结束后,由甲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报送主管局审核,并送财政支付剩余工程款。以上进度款的拨付以财政实际拨款为准。
五、质量保证金和质保期的约定
5.1质保金: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留存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5.2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7天内,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六、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投入使用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保险的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须自行投保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部投保手续、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额承担,保险保障期限须覆盖本项目全部施工全过程。
八、工程变更的约定
原则上按评审清单施工,不得随意新增和变更。根据现场实际确因超出原设计及评审清单外需变更的项目,在不突破下达的总专项资金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按甲方要求施工,同时形成资料,计入工程最终决算,具体价款以审计结论为准。
九、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和投标报价标准进行初步结算,形成结算资料,以审计部门审计总额作为甲方向乙方最终支付金额。
十、安全责任的约定
项目实施期间,属于我方的责任我方承担,不属于我方的责任如自然灾害等按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十一、合同签订
本合同在****社区办公室签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交相关部门两份。
甲方:****社区 乙方: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