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公司,******公司,****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心改造已由****委员会以(2026)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政**石屯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81206元,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为181206元,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二级资质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12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②投标人须符合 《**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闽建【2016】5号) 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③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⑤、****政府关于印发《政**激活市场活力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人综【2022】144号)。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6日 至2026年07月20日 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 政****街10号胜地心苑A4栋4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标书代写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标书代写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零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止,地点为****代表处(政****路鑫诚胜地心苑A3号521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07月20日17:30 (具体时间)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政**石屯镇石屯村中昌街1号,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6691,传真:/
联系人: 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政****街10号胜地心苑A4栋401室,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2966,传真:/
联系人: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