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五象新区江水源热泵区域供能项目(南A中心)5#能源站及其附属工程(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5-1#子站建设地点为瓦村路与歌海路交叉口北侧地块内,包含5-1#子站2台离心式水冷机组采购及安装、配套建设室外供能一次管网1656米。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03日0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C1开标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21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 | 第一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5627.33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梁华光(注册编号:桂145********00088;身份证号:450721********001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蓝献(身份证号:450821********0885) 韦成昂(身份证号:452730********593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市排水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2.**7号路(39号路-40号路); 3.**39号路(**7号路—9号路)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 | 单位名称 |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9802.27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富文(注册编号:桂145********00410;身份证号:450703********123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戴汐羽(身份证号:450922********1568) 李新平(身份证号:450881********092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园区工业北一路、山边路和江五路(安澜路-山边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机场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三产安置用地项目**路等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 3. 碧象湖及上游流域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4. 楞塘中湖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6231.84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陆日轩(注册编号:桂145********01385;身份证号:452126********121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贺妮妮(身份证号:452501********1349) 谢婵(身份证号:450981********004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中国-东****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2.**边境经济**区水果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n/nnggzy/)、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cn/#/)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管理委员****环境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70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