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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事项第三十三批X3JS202****10063号信访件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三十三批X3JS202****10063编号交办件:**市**区浦头镇引江新村桑元组(周山河桥南400米),有人用铁皮圈占国道绿化带,堆放垃圾和工地砖块泥土,扬尘污染严重。
二、责任单位
****区委、****政府
三、验收单位
****运输局
四、整改目标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措施
1、2024年11月27****环境局委托****对该处贮存渣土取样监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未发现异常。2025年7月22日委托******公司对土方进行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未发现异常。
2、****运输局联**头镇做好现场取缔工作,并安排巡查人员驻点蹲守,督促业主只出不进,2025年7月底,已完成贮存的土方、建筑土渣处置工作。
七、整改完成情况
2025年7月底,堆放垃圾和工地砖块泥土完成清理工作,已按照整改目标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3日)向****反映。
监督电话:0514-****3012
电子邮箱:****@163.com
****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