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污水处理智慧平台(一期)****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一楼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开发区漓**路259号2号厂房101室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由于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产品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后,经甲方指派人员认定产品合格后方可卸货,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运输、装卸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安全责任。 3.质量要求(1)货物、材料质量整体保证期为两年(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有其他要求的除外),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的保养、维护及维修等要求上门服务,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售后服务4.1故障响应:提供全年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外,运行中出现故障时,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需在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乙方需在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硬件配件赶到现场检查处理及更换硬件配件。若乙方未能按时派员到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解决,保修期应顺延。 4.2质保问题: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包含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根据投标分项价格表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其他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硬件设备的基础安装、****中心的服务器环境部署和整体数据调试等相关工作需与软件提供方协调配合,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2.付款方式: (1)乙方凭正式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付款,设备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可申请支付已送达货物金额的50%; (2)安装、调试后,设备运行稳定,经甲方组织验收成功后,乙方可申请支付该项货款的30%; (3)项目联动调试运行成功,根据《****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 (4)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计算日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收款账户: ****公司星沙支行(****:800********901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双控帐户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进行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及乙方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甲方的测试要求进行。甲方代表有权参与验收试验,乙方应向甲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甲方验收时审查。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2)设备验收在甲方单位的安装地点进行,分别进行设备、各种功能和要求验收,试样测试的验收等,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乙方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系统调试和性能测试,型式试验和调试期间所需要的耗材、水电费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含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调试、试运行产生的电费)。 (3)乙方所提供设备质量应稳定可靠,保证生产正常持续运行,关键设备出现问题须实时响应维修,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生产不能稳定运行,将根据后果采取不予验收、扣除货款、扣除质保金等措施并追究法规责任与损失。 (4)设备设施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能保证设备正常持续稳定地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乙方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系统设计、运输、装卸、保管、转运、安装、旧设备拆除、布线、防腐、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等所有货物伴随服务,以及技术响应、操作培训、系统质保维保期内 保修维护等所有售后及相关服务。 (2)设备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乙方应负责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合同设备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和培训。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培训,安装、调试和培训所需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自备。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4套,包括装修货物布置图、使用说明书及各类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2)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制造厂家专职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最终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6)履约验收标准:(1)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产品质量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关于产品质量及项目验收标准的相关承诺(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的最**求为准),若产品的功能与招标文件、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不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2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无法满足功能需求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组织的验收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1)乙方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设备出厂检验标准:技术**与服务说明;维修服务的能力;为甲方培训人员的能力及方法;长期提供配件的能力及渠道;售后服务的响应性能力及速度。 (2)无论甲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3)无论甲方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甲方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制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甲方)所有。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追偿。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6、甲方应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基础条件、环境及必要的数据资料; 7、甲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8、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投标文件承诺完成项目建设和交付; 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乙方应按时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及相关文档; 7、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8、乙方应对甲方及下属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0.5%)支付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延期超过30天或不按甲方现场条件安排进行安装累计次数超过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4、乙方因安装安装质量问题或软件运行不正常等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损失、设施更换成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保全费、鉴定费、第三方索赔款、行政罚款、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7、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2.1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甲方因项目实际,须调整采购设备、材料数量,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双方可根据乙方所报单价及实际数量,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甲方行使解除权情形的除外)。 (4)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2.2合同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3合同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终止或解除并不影响双方合同附随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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