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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油田潼深301井试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油田潼深301井试采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涞滩镇街道两堂村2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橇装回收LNG场站一座,用于回收潼深301井勘探试采期间的天然气,净化处理量20×104Nm3/d,液化处理量15×104Nm3/d。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36****7233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