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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厦储公司兴湖路5号之6宿舍楼基础装修及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网站通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部分)中:七、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3、财务状况报告(以下选1项):①****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或者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修改为“3、财务状况报告(以下选1项):①****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或者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部分)中:七、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1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1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相关网站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信息的相关公告内容,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本项目招标信息的相关公告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