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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9715472 | 建设单位法人:谢育良 |
| 卢国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园区三板湖村 |
| 年产12000吨医药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三板湖村 |
| 经度:111.526860 纬度: 30.2646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6 |
| 宜市环审〔2024〕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12-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97154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971547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0MAEMAK298L | 竣工时间:2025-10-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ycmjhb.com/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氯丙烯基异硫氰酸酯5000吨,年产硫氰酸钠7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氯丙烯基异硫氰酸酯5000吨 |
| 1、项目取消生产7000.0t/a硫氰酸钠;2、变更为购买49%硫氰酸钠结晶母液(年生产799h,年产异酯约843t/a)或购买硫氰酸铵(年生产6401h,年产异酯约4157t/a)制备2-氯丙烯基异硫氰酸酯,采取共线分时段生产,年产异酯5000.0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硫氰酸钠制备异酯装置生产工艺:合成-共沸、静置-脱色、浓缩、抽滤-洗涤-蒸馏;硫氰酸铵制备异酯生产线工艺:合成-共沸、静置-脱色、浓缩、抽滤-洗涤-蒸馏 | 实际建设情况:硫氰酸钠制备异酯装置生产工艺:合成-共沸、静置-脱色、浓缩、抽滤-洗涤-蒸馏;硫氰酸铵制备异酯生产线工艺:合成-共沸、静置-脱色、浓缩、抽滤-洗涤-蒸馏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干燥包装废气依托现有“水洗+15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脱氨废气依托现有“三级水吸收+15m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氨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异酯生产不凝气依托现有“冷凝回收+碱洗+水洗+15m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2#危****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碱吸收+20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NMHC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换水、储罐封口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及宜****处理厂接管标准三者最严标准要求(总磷除外),总磷不得大于5mg/L;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来控制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管理、妥善处置。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处理系统整体优化调整:项目干燥包装废气调整为依托现有“水洗+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处理工艺优于原批复要求的水洗工艺,排气筒高度仍为15m,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的强制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干燥包装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稳定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异酯生产不凝气处理与排放:项目异酯生产不凝气调整为“降膜吸收+树脂吸附+水洗+碱洗+冷凝+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6)”排放,改造后污染控制效果优于原环评设计方案,满足HJ792-2016验收监测与治理设施有效性核查要求;排气筒高度与原批复要求完全一致;验收监测期间,异酯生产不凝气中VOCs排放浓度稳定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2、项目所有收集的废水均****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可完全覆盖本项目废水产生量,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求,验收监测期间,项****处理站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稳定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处理厂接管标准三者中的最严要求;其中总磷排放浓度严格控制在5mg/L以内,完全符合批复要求。3、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密闭厂房内,对高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基础减震、加装隔声罩、消声器等降噪措施,从源头降低噪声排放;厂房墙体采用隔声材料构建,门窗采用隔声门窗,进一步降低噪声向外扩散。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稳定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及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稳定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无厂界噪声超标情况。4、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TCL****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置单位资质范围完全覆盖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处置能力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
| 1、DA004工艺变更:在原有水洗设施后端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原环评要求的水洗处理单元完整保留,未删减、简化原有污染治理设施,新增单元可截留水洗逃逸微细氯化铵粉尘,提升颗粒物及气态污染物去除效果。2、DA006工艺变更:原环评设计工艺:冷凝+水洗+碱洗。实际建成工艺:降膜吸收+树脂吸附+水洗+碱洗+冷凝+活性炭吸附。DA006排气筒位置、高度、内径、废气收集方式均未调整,无新增无组织排放点位,废气收集效率未降低,环境风险未升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实际建设情况:1. 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调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明确了项目环境风险等级、风险源、风险物质及风险防控重点;同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调查,梳理了企业内部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及外部可依托的应急**,建立了应急**清单。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企业已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调查情况,编制了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内容涵盖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风险处置措施、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培训与演练等内容,预案已按要求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备案手续齐全有效。 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项目已按预案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建设了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收集池等风险防控设施,配备了应急堵漏、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应急物资,建立了应急处置队伍,所有风险防范设施均已通过验收,可正常投入使用。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285 | 0.2959 | 1.7828 | 0.2285 | 0 | 0.296 | 0.067 | |
| 0.0476 | 0.106 | 0.2678 | 0.0476 | 0 | 0.106 | 0.058 | |
| 0.0095 | 0.0012 | 0.0743 | 0.0095 | 0 | 0.001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7 | 0.59 | 0.7 | 0.7 | 0 | 0.59 | -0.11 | / |
| 1.618 | 0.035 | 2.4942 | 0.6095 | 0 | 1.043 | -0.575 | / |
| 1 | 污水处理站(采用“Fenton氧化+絮凝沉淀+生化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处理工艺)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 | 污水处理站(采用“Fenton氧化+絮凝沉淀+生化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处理工艺) | 验收监测期间,项****处理站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稳定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处理厂接管标准三者中的最严要求;其中总磷排放浓度严格控制在5mg/L以内,完全符合批复要求 |
| 1 | 项目干燥包装废气调整为依托现有“水洗+15m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异酯生产不凝气为“水洗+碱洗+冷凝+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6)”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 项目干燥包装废气调整为依托现有“水洗+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异酯生产不凝气调整为“降膜吸收+树脂吸附+水洗+碱洗+冷凝+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干燥包装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稳定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异酯生产不凝气中VOCs排放浓度稳定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制药行业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基础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 基础减震、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稳定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及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稳定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无厂界噪声超标情况 |
| 1 | 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其中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3号仓库原料储存间、硫氰酸钠生产车间储罐区、硫氰酸钠生产车间废活性炭板框等。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1.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项目已取消原批复中硫氰酸钠相关生产内容,不再建设硫氰酸钠生产设备、储罐区及废活性炭板框等设施,原批复中涉及硫氰酸钠相关的重点防渗区要求同步调整,不再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 2. 分区防渗工程建设:项目已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厂区分区防渗工程建设;其中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贮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均采用符合规范的防渗材料建设,防渗层渗透系数≤1×10^-10cm/s,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生产车间、公用工程站等一般防渗区,均采用硬化地面+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满足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厂区道路等简单防渗区均采用水泥硬化处理,无裸露地面。 3. 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已制定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自行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标准等内容,将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纳入项目日常环境管理体系;项目已按要求在厂区及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同时按计划开展厂区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无监测数据造假、未按要求公开情况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管理、妥善处置。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1.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实现分类收集、分类暂存,无混存情况;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矿物油等)均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合规的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已按规范做好防渗、防雨、防风、防盗措施,无危险废物泄漏、流失情况。 2. 固体废物处置去向: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TCL****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置单位资质范围完全覆盖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处置能力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1. 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调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明确了项目环境风险等级、风险源、风险物质及风险防控重点;同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调查,梳理了企业内部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及外部可依托的应急**,建立了应急**清单。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企业已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调查情况,编制了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内容涵盖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风险处置措施、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培训与演练等内容,预案已按要求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备案手续齐全有效。 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项目已按预案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建设了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收集池等风险防控设施,配备了应急堵漏、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应急物资,建立了应急处置队伍,所有风险防范设施均已通过验收,可正常投入使用。 4. 应急演练与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已按预案要求,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多次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演练后及时开展演练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闭环,无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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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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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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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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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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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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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