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涡土告字〔2026〕4号
****政府批准,****(出让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宗地 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 面积 (㎡) |
出让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其他 |
|||||||
| GY2026-104 |
****侧、**大道西侧 |
56005.69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 ≤1.6 |
≤26% |
≥35% |
≤60米(不得超过18层)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 |
70 |
12600 |
2520 |
| GY2026-105 |
****侧、**大道西侧 |
56660.14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 ≤1.6 |
≤26% |
≥35% |
≤60米(不得超过18层)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070602) |
70 |
12740 |
2548 |
| GY2026-106 |
石弓山**侧、涡楚**侧 |
64659.56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 ≤1.8 |
≤26% |
≥35% |
≤60米(不得超过18层)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070603) |
70 |
14000 |
28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城镇住宅用地竞买人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2.在**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3.**县境外企业竞得土地后,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在**县注****公司,****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出让底价在拍卖前另行确定。
四、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4日到****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4日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17时。我局将在2026年8月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8月5日15时30分在****进行。
七、其他事项:
1.竞买人在参加宗地竞买时必须有1次以上(含1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首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次(后续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加价)。
2.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3.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竞买人资金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
4.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地块接收承诺函”,竞得地块后按出让公告等约定时间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接收土地。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7.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土地成交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8.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清,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9.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出让人交付土地。
10.以上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交证”。
11.GY2026-104、GY2026-105号宗地出让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地下一层,含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地下住宅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其中,地下车位、地下住宅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和地上住宅出让年限保持一致,为70年,土地用途为住宅附属设施用地。
12.根据《关于印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有关意见(2025年修订)〉的通知》(亳自然资规函〔2025〕41号)文件约定,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竣工。
13.依据《****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省自然**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出让人将对竞得人的失信行为作出相应惩戒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14.以上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省相关规定,符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部令第61号)和《**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5年版)》及《**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要求。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 开户单位 |
涡****管理局 |
涡****管理局 |
涡****管理局 |
涡****管理局 |
****财政局****管理局 |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县支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中国银行**支行 |
****营业部 |
****公司**支行 |
| 银行账号 |
100********0010001 |
340********053001012 |
178****99711 |
200********510****00042 |
271********00023153 |
(二)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及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等****税务局****中心一楼纳税大厅现场办理涉税登记及通过三方关联账户办理竞买保证金及后续应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划缴手续。
联 系 人:徐 瑞、朱梦梦
联系电话:0558-****153
联系地址:**县世纪大道与向****服务中心一楼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联 系 人:武 强、自然**权益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558-****180、0558-****215
拍卖地址:****四楼拍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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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