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洋文化综合楼1004室改造为会议室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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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洋文化综合楼1004室改造为会议室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11:20:01

下洋文化综合楼1004室改造为会议室项目 拟通过 公开 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比选活动由****(下称“比选人”)委托 **** (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下洋文化综合楼1004室改造为会议室项目;

2.比选人名称:****;

3.项目地址:**市新**路395号下洋文化综合楼10层;

4.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

5.工期:30 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服务内容为下洋文化综合楼1004室改造为会议室项目。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6860.56元(含税)。本比选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比选申请人报价须涵盖设计、人工、材料、税费、设备、安装、运输、清洁等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80㎡或合同金额不低于4万元的装修改造类项目业绩;

3.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6年 7 月 21 日9:00;

2.比选地点:****1412室(地址:**市**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189****2923;

4.比选人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9609;

5.监督单位(部门):****国资委(联系电话:0598-****992)、****(联系电话:151****5060);

6.公告媒介:在三****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2)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比选报价不符合要求,其比选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注:若出现以下情形,本次比选失败:

①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 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标书代写

②经审核,资格合格的供应商< 3 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

③经审核,资格、报价均合格的供应商< 3 家。《比选响应文件》、《报价函》(如有)均不予退还。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本项目比选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需要了解项目情况的比选申请人,请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踏勘。比选申请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踏勘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9609标书代写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3.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2000元计取,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向比选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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