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公安局会议室改造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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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委托,****对****、****会议室改造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会议室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预算金额:489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89300.00元

磋商保证金:1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元)

所属行业

是否进口

磋商保证金

(元)

1

****会议室改造项目(二次)

1项

489300.00

工业

1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6日起至2026年07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地点:供应商可直接到****(**市**区乾龙新村16幢17层(汇鑫大厦)9-10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上午09: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龙津镇**街78号科协4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7日上午09:30(**时间)

地点:**县龙津镇**街78号科协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市列东支行

账 号:1404 0483 0960 1060 924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碧林北路269号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185****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层9-10号

联系人:谢丽荧、曾桂英

联系方式:0598-****708

****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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