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配置的重要方式,其规范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笔者通过参加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采购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管理不规范、采购交易较为粗放、履约验收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制约财政资**全效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围绕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能,从制度供给、过程监督、绩效评价三个维度提出意见建议。
一、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时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需求测算,导致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需求脱节。二是为争取更多财政资金,采取“高估冒算”的方式虚报预算,实际采购时却以各种理由调整采购内容或降低采购标准。****政府采购预算或预算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启动采购程序,形成“先采购、后预算”的现象,不仅违反预算管理规定,也容易导致财政资金支付困难,形成隐性债务。
(二)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部分单位为了规避公开招标的严格程序要求,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将本应一次性采购的项目拆分为多个小额采购,以适用简易采购程序。二是应集采未集采。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以“时间紧急”“技术特殊”等为由,擅自采取自行采购或分散采购的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监管。三是程序倒置。先确定供应商、后补办采购手续,或者先签订合同、后补采购审批。
(三)履约验收专业性不足。一是验收标准模糊。部分项目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验收标准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笼统化,缺乏可操作的量化指标。二是验收流于形式、走过场。部分单位的验收工作仅停留在“签字盖章”层面,验收人员不到现场、不核对实物、不查验资料,仅凭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就签字确认。三是验收人员不专业。履约验收需要验收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但实践中验收人员往往由业务部门随意指派,缺乏专业背景和验收能力。
二、****政府采购行为的建议
(一)强化制度供给,筑牢风险防控“刚性底线”。一是细化预算编制,严守“无预算不采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推动采购项目全要素细化,明确采购内容、数量、单价、总额及实施周期;重大项目必须附可行性研究、需求论证及绩效目标,杜绝“虚编、漏编、粗编”。严格执行预算前置审批,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采购一律不予支付资金,并依规追责。二是规范方式选择,推进“应公开尽公开”。出台采购方式适用清单与审批规程,清晰界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适用边界,严控非公开招标方式随意适用。全面扩大信息公开维度,细化采购公告、文件、结果、合同等公开内容,实现采购全流程可查询、可追溯。三是统一验收标准,压实“验收必尽责”。按货物、工程、服务分类制定量化验收规范,减少主观判断;统一验收方案、记录、报告等文书模板,实现验收流程标准化、档案规范化。建立验收终身负责制与责任倒查机制,严防“走过场、假验收、低质量交付”。
(二)强化过程监督,织密全流程“穿透监管网”。一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时预警纠偏。搭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控模块,对执行进度、超预算、超标准支出等实时预警、定期通报,推动预算与执行闭环管理,防止资金跑冒滴漏。二是采购程序从严监管,守住合规底线。严格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重点核查必要性、合理性,严防规避竞争;常态化监督信息公开及时性、完整性,不达标的予以通报约束。按比例开展项目随机抽查,聚焦采购文件、评审过程、程序合规性,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验收环节重点管控,杜绝质量风险。推行重大项目验收报告财政备案制,开展合规性审查;对金额大、技术复杂、风险高的项目,实施财政现场监督或委托第三方独立验收,确保货真价实、质价相符。标书代写
(三)强化绩效评价,构建“花钱必问效”长效机制。一是构建多维绩效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率、采购效率、采购合规性等方面,评价预算管理水平。从项目完成度、质量达标率、功能实现度等方面,评价采购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从交付及时性、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评价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实现全主体、全链条评价。二是强化结果刚性运用。对绩效优秀的单位项目在预算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和适当倾斜;对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相应减少预算安排或暂停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到位。三是推进绩效评价数字化赋能。整合预算、采购、合同、验收、支付全口径数据,建设统一绩效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智能化绩效评价辅助工具,提高评价的效率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