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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远程视频智能预警系统一期运维):
| **** | **市**区太华北路甲子88****广场1幢3单元17层31712号房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56,370.00元 | 91.10 |
合同包1(李家河水源地远程视频智能预警系统一期运维):
服务类(****)
| 1-1 | 水库污染治理服务 | 李家河水源地远程视频智能预警系统一期运维 | 完全响应磋商件全部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全部约定服务事项。 | 完全响应磋商件全部服务要求,按中标响应方案、合同约定条款履约,遵守采购人管理及保密要求,按期交付服务成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符合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 456,370.00 |
陈莹(采购人代表)、刘涛、魏星
|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为保证招标代理机构合理成本,若代理服务费按照该计价方式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计取)接收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号:102****75315 转账事由:(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 咨询电话:029-****7322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李家河水源地远程视频智能预警系统一期运维 | 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与线上评审电子文件保持一致)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贰份。
名称:****
地址:**县辋川镇山底村
联系方式: 029-****5908
名称:****
地址:******广场3号楼408
联系方式:029-****7322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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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