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社区网格化服务平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弋****开发区长**路156号智能网联协同创新产业园
成交金额:146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社区网格化服务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旨在构建一个集群众服务、社区可视化及后台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数字化管理平台,****社区基础信息展示、网格员及警务力量管理、案件数据分析以及居民意见反馈等功能,****社区人、地、事、物、情的智能化、可视化、精细化动态管理,****社区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服务要求: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系统完善以及运维时限一年 服务标准:构建一个集群众服务、社区可视化及后台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数字化管理平台,****社区基础信息展示、网格员及警务力量管理、案件数据分析以及居民意见反馈等功能,****社区人、地、事、物、情的智能化、可视化、精细化动态管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海涛、曹**、王明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市电动三、四轮车辆备案软件及技术维护服务;②**市车管业务远程办理平台及服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58****599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月河路17号
联系方式:0553-****00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鸠**路77号**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联系方式:158****5995
3、质疑和投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晨
电话:158****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