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乡镇(街道)基层民政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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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解决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机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站(善行驿站),为民政救助对象、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民政兜底人群的生活水平,促进和谐与发展,以“民政为民 民政**”助力乡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

(三)项目金额:45.8万元(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不作为竞争因素,所有有效供应商统一按预算价报价)

(四)服务地点:全县13个乡镇(街道)(**街道办、思恩镇、大才乡、大**、长美乡、**镇、水源镇、川山镇、下南乡、明伦镇、**镇、**乡、驯乐苗族乡)

(五)服务内容:承接机构向13个乡镇(街道)各派驻1名驻站工作人员,协助乡镇(街道)民政办开展民政领域业务,为民政救助对象及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县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方案》(附件1)。

(六)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社会工作服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5: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县思恩镇**路245****民政局三楼301综合业务股)。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 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5.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者当场告知。

(五)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我局将向报名单位发出正式遴选通知,告知响应文件提交要求及提交时限。评定标准详见附件2,报名单位可提前知悉并对照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待收到遴选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本次遴选以书面评审方式进行,报名单位无需到场参加评审。标书代写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提交单位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最终确定承接机构。未获得承接资格的第三方不再逐一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报名单位可自行查阅公示结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标书代写

具体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详见《**县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遴选评定标准》(附件2)。

五、中选公告

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思恩镇**路245号

联系人:卢凤锦(综合业务股股长)

联系电话:0778-****489、138****3549

七、监督与投诉

****

监督电话:0778-****253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方案

2.**县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遴选评定标准

****

2026年7月16日

附件 1

**县

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方案

根据《****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服务站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通知》和《****民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河民发〔2026〕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解决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一)项目名称:**县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全县13个乡镇(街道)(**街道办、思恩镇、大才乡、大**、长美乡、**镇、水源镇、川山镇、下南乡、明伦镇、**镇、**乡、驯乐苗族乡)

(三)项目金额:肆拾伍万捌仟元整(¥458000.00)

二、项目功能定位

乡镇****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的民政基层服务平台,由承接购买服务的服务机构安排工作人员入驻,****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定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老龄工作、儿童福利、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慈善事业、政策法规宣传等面向基层群众的各项民政辅助服务。

三、项目要求

(一)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人员配备

1.民政服务站由乡镇(街道)1名民政工作负责人兼任站长,承接机构1名负责人任副站长。“善行驿站”负责人由****服务站1名工作人员兼任,统筹日常管理工作。站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站长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服务工作。驻站人员必须经过不少于24学时的岗前培训,才能进入****服务站开展专业服务。

2.项目开始后,承接机构应安排人员进驻****服务站,每个站点派驻一名人员驻站,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民政服务工作,****民政局和项目承接机构负责对驻站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驻站。

(二)****服务站(善行驿站)标识要求

为方便群众问询办事和开展服务,民政服务站标识为“xx县xx****服务站”,善行驿站标识为“XX乡镇(街道)善行驿站”。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牌或穿着工作服,工作牌标识为:xx****服务站+姓名;工作服应得体**,工作服标识为:xx乡镇(街道)民政服务或民政服务,不能以承接服务机构标识代替民政服务标识。

****服务站运行管理制度

****服务站运营管理制度。承接机****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报告、年度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服务过程中遇到重大事件、紧急情况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委、****民政局报告。承接机构要采取内部督导****服务站的工作督导,发现问题、改进服务,并将督****民政局。驻站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收集、评估辖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并按不同需求分类,建立本区域服务对象基础数据库,形成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档案,为开展各项民政服务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来源。****民政局要定期组织****服务站开展的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分,并征求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服务站的服务成效,推动服务质效不断提升。驻站工作人员发生变动,要将所负责的服务内容、档案资料、设施设备等列明交接清单,逐项清点交接,并做好相关服务衔接工作。单个服务项目结项和年度服务项目完成,****服务站和承接机构做好相关档案材料整理汇总和移交工作,确保民政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交接有序。

四、项目服务领域

(一)社会救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的收集核实,特困人员日间照料服务(包括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抽查、收集、核实申请临时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社会救助服务等。

(二)社会福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社会福利政策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工作,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福利机构老年人、孤残儿童康复、特殊教育、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社区康复服务及评估服务,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庇护、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关系调解、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工作服务,生态安葬相关辅助服务,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帮扶,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社会福利服务等。

(三)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养老政策咨询及宣传服务,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监督管理辅助性工作,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服务,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老年教育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基本养老服务等。

(四)残疾人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和配置后跟踪服务,贫困重度残疾照护服务(包括居家照护和集中照护),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残疾人服务等。

(五)区划地名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区划地名界线信息化建设及运营管理维护服务,编制出版含区划地名界线信息的图录典志及开发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等服务,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界桩设置管理维护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等。

(六)社会组织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政策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民政系统购****基地服务,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年报、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等监督检查辅助性服务,社会组织换届指导、公益服务、党建指导等辅助性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

(七)慈善帮扶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民政系统委托的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慈善公益宣传、社会捐助辅助性服务工作,民政系统实施的慈善救济项目评估和对慈善组织评估,社区(村)慈善指导辅助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慈善帮扶服务等。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社会救助服务

协助乡镇(街道)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的收集核实。特困人员日间照料(包括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抽查、收集、核实;申请临时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二)养老服务与老龄工作

对独居、空巢老人进行入户探访服务;协助乡镇(街道) 开展高龄补贴申请、生存认证辅助服务。

(三)儿童福利服务

对辖区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探访服务,关注儿童身体情况、监护情况、生活照料以及就学情况等。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及流动儿童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四)残疾人服务

协助乡镇(街道)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以及动态核查。

(五)慈善帮扶服务

****民政局开展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慈善公益宣传、社会捐助辅助性服务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开展慈善帮扶宣传活动。

(六)政策宣传服务

****服务站每年至少开展1场民政政策宣传活动。

(七)业务培训

****服务站驻站人员开展民政部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流程、服务方式等相关民政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驻站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项目服务指标

序号

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

服务对象

(每个站点)

指标量

(每个站点)

备注

1

基层民政服务

社会救助服务

低保、特困对象

1.协助乡镇(街道)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的收集核实;低保、特困对象电子授权、临时救助审核工作;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2.协助乡镇(街道)完成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生存认证工作;

3.年内对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开展探访,每个对象探访次数不少于2次。通过电话视频、上门入户等方式了解农村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及健康状况,确认照料护理服务情况,建档率达100%。

第1点、第2点根据各乡镇(街道)以实际为准,不设定具体量化指标。

2

儿童福利服务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 协助乡镇(街道)收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2.对辖区内的孤儿对象探访,每个对象探访次数不少于2次,建档率达100%。

3.对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探访,每个对象探访次数不少于2次,建档率达100%。

如本辖区无孤儿、事儿对象无需探访;探访方式含电话与面谈。

3

留守儿童、流动儿童

协助乡镇(街道)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排查工作和信息录入工作。

以实际为准,不设定具体量化指标

4

养老服务与老龄工作

高龄老人

协助开展高龄老人生存认证工作。

以实际为准,不设定具体量化指标

5

残疾人

服务

残疾人

协助乡镇(街道)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动态核查工作。

以实际为准,不设定具体量化指标

慈善帮扶服务


按实际需求开展


6

其他工作

政策宣传

广大群众

1.线下宣传:年内每个站点举办不少于1场民政政策宣传活动;

2.线上宣传: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4篇(含)以上。

举办社会救助政策、社会福利政策、儿童福利政策、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慈善政策等宣传活动宣传民政政策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7

业务培训

驻站工作人员

1场/年


七、项目验收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每季度报送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次、政策宣传、入户核查等内容。

****民政局组织业****服务站站长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验收组主要对驻站社工的驻站考勤、服务成效、活动组织、乡**排的其他民政领域工作完成情况等开展验收。

****民政局邀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验收相关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四)驻站人员除上班时间段内服从乡镇和机构双重管理,其余时间和人员费用等由第三方机构管理和负责。

附件2

**县2026年乡镇(街道)基层

民政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遴选评定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

以下各项须全部符合,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即取消遴选资格:

序号

审查项目

合格标准

审查结果

1

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含社会工作服务)

□合格 □不合格

2

重大违法记录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合格 □不合格

3

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合格□不合格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 □不通过

(二)综合评分表(满分100分)

序号

评定维度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机构等级

4分

5A级得4分;4A级得3分;3A级、2A级1A级得2分;未获评级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2

年检情况

6分

近三年年检全部合格得6分;有1年基本合格扣2分;有1年不合格此项得0****机关年检结论为准)


3

服务方案

35分

方案高度贴合采购需求;人员保障措施有力;业务协作流程清晰明确;对13个乡镇的驻点安排具体详实,且具备可考核性。得35分;方案内容较笼统,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7分;方案多为空话套话,模板化痕迹明显,无法体现对本项目的针对性。得8分。


4

机构固定人员

10分

以机构近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在职固定员工总数为统计对象(提供社保缴纳证明):20人以上得10分;10—19人得8分;5—9人得4分;1—4人得2分;无固定人员得0分


5

人员持证情况

15分

以机构近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在职固定员工为统计对象(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证书复印件):持有高级社工师证书的,每人得4分;持有中级社工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持有初级(助理)社工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无证不计分。本项累计得分,满分15分


6

报价

10分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项目金额为45.8万元。所有有效供应商须按预算价45.8万元进行报价,报价等于预算价的得10分;报价偏离预算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

近三年承接民政服务情况

10分

根据机构提供的近三年承接的乡镇(街道)社工站、民政服务站或民政购买服务类项目合同及评估报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评估报告或购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由评委综合判断其相关经验丰富程度:经验丰富、项目评估好的得7—10分;有经验但一般的得4—6分;经验较少或项目质量一般的得1—3分;无相关经验或无材料提供的得0分


8

近三年荣获荣誉

10分

限民政服务、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荣誉:国家级每项得5分;省级每项得3分;市级每项得2分;县级每项得1分。同类荣誉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累计;满分10分(须提供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


合计

100分




(三)加分/扣分项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承接项目评估不合格扣分

近三年承接的民政项目中,有被评估为“不合格”的,每个扣5分(以评估报告或购买方书面意见为准)


2

承接项目中途终止扣分

近三年承接的民政项目中,有因机构自身原因被购买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3

财务管理规范

附加3分

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保留意见,同时出具近三年承接项目无重大财务违规承诺函的,加3分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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