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红果经开区电镀金刚石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开发区表面处理产业园9号厂房
建设单位:****
总投资:3000万元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条退镍、机床圆磨、镀镍生产线,年产9500个磨轮,同时建设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危化品仓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厂区管网等公辅工程。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吕兴维
联系电话:181****9445
地址:****开发区表面处理产业园9号厂房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地址:**省**市**区观山街道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A地块第一幢18层10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3****0636
邮箱:****@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1、对拟建项目评价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收集资料。
2、对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为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使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区域社会经济之间协调发展。
5、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为;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及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附件1;
下载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交意见表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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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