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佛山文旅集团下属子分公司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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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

(盖单位法人章)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18-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一、因经营需要,****集团****公司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

(折扣率)

保证金金额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集团****公司食材采购项目

粮油干副食品类:89.8%

30000

1

蔬菜类:79.8%

肉类:89.9%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拟针对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健康证。(证明材料附后,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标书代写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区)》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标书代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6年7月16日- 2026年7月27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区)》网上下载。

(三)投标地点:****(****服务中心2号楼2楼)。

(四)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7月27日**时间9:00。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时间9:30。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时间9:30。标书代写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标书代写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标书代写

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及账户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保证金收款账号(任选其一):详 见 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南 川 区 )

(https://www.****.com/nanchuanweb/)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标书代写

5、****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6、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7、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通知书签发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项目合同签订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唐铭尉

电 话:158****9583

地 址:******办事处三汇村

****公司:****南****公司

联系人:周红静

电 话:134****6600

地 址:******办事处汇星村六组

****公司:**神****公司

联系人:卢伟

电 话:138****5310

地 址:**市**区**镇**村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集团****公司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情况:****南****公司约140万元,**神****公司约40万元。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类目一:粮油干副食品类

类目

品名

质量要求

1

粮油干副食品类

粮油谷物类:(大米、面粉、杂粮、玉米、挂面、淀粉、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等))

大米

1.严禁使用陈化粮及其再加工产品、不得含有霉变、异味、虫蛀等影响食品安全与感官质量的情形,不得使用陈化粮翻新、掺杂掺假等违法手段加工的产品。

2.需符合《大米》(GB1354-2018)(GB 1354-2018)中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二级及以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出糙率、整精米率、水分、杂质、黄粒米、不完善粒、气味、色泽等指标的要求,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

3.碎米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

4.大米包括粳米和籼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异味。米、面、油物资包装应分别符合《粮食及其制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7109-2017)、《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粮油检验粮食包装卫生要求》(GB/T 17374-2008)的规定和卫生要求。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食用油

1.符合《食品安**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中关于感官、理化指标及污染物限量的规定,确保油品安全、纯正、可追溯。

2.预包装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物理压榨加工工艺生产的食用油,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一次性包装,不用周转桶。

3.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产品应无浑浊、无异味、无异物、无残渣、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

4.米、面、油物资包装应分别符合《粮食及其制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7109-2017)、《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粮油检验粮食包装卫生要求》(GB/T 17374-2008)的规定和卫生要求。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禽蛋

1.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呈微红色,无暗影。振荡使其摇动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

2.供货时提供禽蛋的合格检验报告。

面粉

1.符合《小麦粉》(GB 1355-1986)中相关等级质量指标的要求,其感官性状、理化指标(如灰分、水分、筋力、细度等)应满足对应等级标准,确保产品纯净、无污染。

2.色泽正常,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异味。

3.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米、面、油物资包装应分别符合《粮食及其制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7109-2017)、《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粮油检验粮食包装卫生要求》(GB/T 17374-2008)的规定和卫生要求。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调味品类:(酱油、醋、鸡精、豆瓣酱、香料、酱料、复合调料等)

1.需符合. 执行国标(标书必须标注)酱油:GB 2717;食醋:GB 2719;酱类:GB 2718:复合调味料:GB 31644;味精:GB 2720;食用盐:GB 2721;香辛干货调料:GB 31644;油调味;GB 2716食用植物油通用标准;

通用安全:GB 2760食品添加剂、GB 7718标签标准

类目二:蔬菜类

类目

品名

质量要求

2

蔬菜类

1.新鲜度:

蔬菜应新鲜,无腐烂、变质、枯萎、干瘪等现象。

叶类蔬菜应无黄叶、烂叶;根茎类蔬菜应无软化、腐烂。

2.安全性: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尤其是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应在安全范围内。

3.外观质量:

蔬菜外观整洁,无泥土、杂质。

尺寸、颜色、形状应均匀一致。

4.包装和运输:

蔬菜应使用卫生、环保的包装材料,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损坏。

冷链运输需保持合适温度,确保蔬菜新鲜。

5.品种和供应稳定性:

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供应能力,确保食材能够按时按量供应。

类目三:肉类

类目

品名

质量要求

3

肉类

1. 合规性要求:

2. 猪肉应为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品,同时应符合《猪肉等级规格》NY/T 1759规定。

3.猪皮上的检验检疫章(红色)和肉品品质检验章(蓝色)应清晰可见。检验检疫合格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票随货同行,确保货票一致。

4. 牛肉应为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品,同时应符合《牛肉等级规格》NY/T 676规定。

5.牛肉表面应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标志。检验检疫合格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票随货同行,确保货票一致。

6. 禽肉:眼球饱满,皮肤有**,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当天宰杀当天送,随货附有《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7.符合GB2707-2016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标准。味道闻起来正常,无异味;含水量测试符合国家标准。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如《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8.卫生要求:

肉类必须来自经****屠宰场,确保无传染病。

验收时提供同批次的检疫证明,确保肉类无添加违禁药物、无有害物质残留。

9.新鲜度和储存要求:

肉类必须新鲜,无变质、无异味。

冷冻肉类应在适当的温度下储存,确保解冻后仍能保持新鲜。

10.品质要求:

肉类应具有良好的外观,无腐烂、变色或损伤。

11.包装要求:

包装应整洁、卫生,并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12.供应和运输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按时供应,并在运输过程中保持适当的温度和卫生条件,防止肉类变质。

1.品牌及等级要求

为了便于采集食材零售价,同时保障质量和安全,所有供应食材均须****农贸市场上架的大众品牌相同,不得供应专供、特供、单供渠道等无法采集零售价的食材。

2.补充说明:

预包装食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3.质量及配送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商品进行配送。商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具体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各类蔬菜必须是经粗加工的,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去根帮和老叶,去杂,洗净,不切,菜叶中不得含有腐烂、变色及虫蛀的,以及明显有虫滞留其中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由采购人(指业主方)不定期指定品种。

白萝卜必须去叶、洗净;花菜、菜头等无用的茎部分,不得超过15mm;土豆不得有表皮发青或发芽的;番茄必须成熟,不得有局部发青的。

(三)为保证采购**常运营,供应商需每周2次,每三天一次(含节假日、周末)配送。

配送地点:送货地址及送达时间。乙方准备好货源后送往甲方指定收货地点须于每次上午10:00前送达(山下指定地点:****公司第二课堂员工食堂,北大门(**指定地点员工自带),山上指定地点:南大门、西门索道上站、北门发射台、雪场大排档、药池坝大排档、北门索道上站食堂、北门索道下站食堂),其**上须于每次上午11:00前送达;****公司须于每次上午9:30前送达(指定地点:****公司员工食堂),如遇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送货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若因其他原因延误送货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若因甲方经营需要,出现临时补货情况,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保证甲方货品需求。

(四)供应商需制定适应采购人单位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

4.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包含政策性扶贫物资供应。

(四)供应商在食材配送过程中要遵守采购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二、招标项目其它要求

(一)供应商主要为食堂配送各类食材物资,餐饮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分类存放。

(二)供应商免费代购采购人所需的相关餐饮物资。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货源组织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能力向采购人食堂提供和保障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

(四)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五)供应商每次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进货证明材料。

(六)中标单位供货期间出现超时、品质不符、货品不符以及未及时进行货品更换等情况的,出现1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出现3次及以上的,我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公司损失的,我公司有权采取法律相关措施。

(七)发生经第三方具备国家资质机构确认的因食材质量导致的人员中毒事件,除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其相应的医疗费用外,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经济和法律等责任,解除双方合约关系。

(八)配送时间要求

具体起止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为准,所有食材必须当日配送,确保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九)供应商需对本项目配备运输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四轮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供应商中标后须针对本项目购买食品保险。

三、踏勘现场

(一)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本项目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采购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配送时间(非服务期)等要求。

四、人员责任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为采购人的供货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在履约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成交供应商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成交供应商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 1年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冬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6.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以结算费率报价,包含:商品价、食材二次加工(去根帮和老叶等)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人工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报价依据

供应商报价费率应参照**区各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距开标时间近几日)询价为准,供应商需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合理报价。标书代写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加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成交供应商需作退货处理。

2.因成交供应商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应不影响正常工作。

3.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五、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公司(**神****公司1.2万元、****南****公司0.8万元)按照规定金额分别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

1.1履约保证金额:20000.00元。

2.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之前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账户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提供。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成交供应商完成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或出现安全事故,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的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六、食材询定价与结算

(一)询定价

1、采购方会不定期询价。

2、干副类、蔬菜类、肉类:由**金****集团经营管理部、风控法审部****公司相关部门(每月至少2次及以上)、神****公司相关部门(每月至少1次及以上)对蔬菜类、肉类、干副类进行市场询价;如询价货品几次的价格不同,则由几次平均价作为市场价下浮比例。

3、每次询定价,采购组人员由采购人自行确定,询定价结束后,参与询定价的人员均应在询定价表上签字确认。

4、市场无法询定价的个别品种或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货品,****农贸市场售价,双方****农贸市场零售价格)。

七、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合同内根据中标单位下浮比列约**算方式,最终结算价以中标单位报价按合同约定下浮比例进行计算。要求中标单位每次送货单品,每项****超市或专卖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干副类: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下浮比例执行。若市场价格涨跌超过20%,甲乙双方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或调价通知,****超市、****超市、****农贸市场综合价为最新基础定价,按照中标下浮比例结算。蔬菜类、肉类、干副类:由**金****集团经营管理部、风控法审部****公司、神****公司相关部门对蔬菜类、肉类、干副类进行市场询价(每月至少2次及以上);如询价货品几次的价格不同,则由几次平均价作为市场价进行下浮。则结算方式为:如:市场询价为10元,结算价=10元*合同约定下浮比例。

2.甲、乙双方于每月的1-5日内(节假日往后推)进行对账,并确认签字。货款账期为三个月,第四个月的25日,甲方将支付第一个月的物资采购费用。支付前,供货商需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附件。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供应商中标后********公司(**神****公司、南****公司)的需求分别与其签订合同。

九、违约责任

(一)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合同)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现成交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亦可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三)中标单位供货期间出现超时、品质不符、货品不符以及未及时进行货品更换等情况的,出现1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出现3次及以上的,我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公司损失的,我公司有权采取法律相关措施。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小组****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标书代写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标书代写

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60%)

60分



类目



分值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粮油干副食品类



35%



最终磋商价格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5%×100×60%。



总得分=粮油干副食品类+蔬菜类+肉类



蔬菜类



30%



最终磋商价格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60%。



肉类



35%



最终磋商价格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5%×100×60%。





2

服务部分

(40%)



日常物资保障方案(10分)



供应商拟定本项目涉及的日常物资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流程、配送计划及方案、配送设施设备、配送食材管理。

方案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10分;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不足的,得5-7分;方案内容缺失、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的,得1-4分;方案不合理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服务方案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配送方案(10分)

供应商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配送方案,方案需包含质量保证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内容;内容详尽、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详细、 逻辑清晰、 可行性程度高, 方案优秀得8-10分,较好得5-7分,一般得2-4分,较差得0-1分,不合理不得分。

服务承诺

(6分)

1.在满足产品配送时间约定的基础上,供应商承诺若采购人需紧急增加配送内容,供应商能安排专人在2小时内完成紧急采购并送达比选人食堂的,得2分。

2.在满足产品配送质量的基础上,供应商

承诺若采购人对供应商配送的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供应商能在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食堂进行处理的,得2分。

3.风险承担能力。供应商需承诺在与其**单位**过程中,未出现过食品安全质量、风险共担能力、配送服务品质以及不稳定的过激行为等问题,得2分。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配送能力(8分)

1.具备自有配送车辆1辆得1分,租赁车辆1辆得0.5分,最高得4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照片)

2.具备配送服务人员5人(含)以上得2分,5人以上每多5人加0.5分,最高得2分。(提供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且对应配送服务人员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扫描件)





业绩

(6分)



提供近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投标截止日止类似业绩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材料为**协议、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标书代写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标书代写

(三)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nanchuan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供应商中标后参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全额缴****交易所****公司(****)。

八、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应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递补,并以此类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南****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王传亮

联系地址:******办事处汇星村6组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 箱:

文书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基本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事宜

货品及供应地点:本合同约定供货品类为产品结算单价按照市场价蔬菜类 %、肉类 %、粮油干副类 %为结算价,供货明细及价格以双方书面确认的产品供应清单为准。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确定的供应方式为:由乙方定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甲方的通知。

2.若甲乙双方任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任何涉及停业、转让、租赁、分立等重大事由的,均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3.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 1.2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到期且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立即终止合同。最终考核要求以甲方制定的相关考核管理办法为准,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有关考核管理办法,未签订合同的,则取消入围资格,不予**;已签订合同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立即终止合同。

4.定价、调价规则

(1)定价:坚持“随行就市、动态调节”原则,定期采价定价,每种食材的所有供货点执行一个结算单价(乙方不得以供货点地理位置导致成本高等原因私自涨价或不供应);结算单价=当月基准价×中标折扣)

(2)询价:由****小组随机选择以****各大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进行询价,****集团经营管****公司相关部门与乙方工作人员一同不定时对乙方当天的送货清单随机抽查部分菜品供货清单单价进行市场询价(以相关市场挂牌售价标签为准,特价商品和打折商品除外)每月至少2次及以上;如询价货品几次的价格不同,则由几次询价的平均价作为市场价;乙方当月送货清单内未询价的商品,以送货价作为市场价(基准价)。(某种食材一月中第一次询价为10元/斤,第2次询价为8元,则该种食材的市场价为(10+8)/2次=9元/斤,若中标折扣率为80%,则该种食材的结算单价为7.2元/斤)。经双方询价核定后,若乙方送货价按照中标下浮比例下浮后高于询价结果的,则甲方询价人员测算超过市场价比例(以价格相差最大的商品作为计算依据),乙方当月内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单价按照前述计算的比例进行下浮,再按照甲方招投标确定的供货商品单价下浮比例确定和计算当月所有供货结算价款。参与询定价的人员均应在询定价表上签字确认。

(3)调价:在一个定价周期内,如遇市场行情影响,个别食材价格涨跌超过20%有大幅度变化需调价的,由乙方和甲方根据市场实际行情协商调价,但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5、市场无法询定价的个别品种或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货品,****农贸市场售价,双方****农贸市场零售价格)。



6.乙方提供的产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食材价、食材二次加工费、商品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人工费、税费等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7.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承诺退货,由乙方收到甲方人员通知后,自行到甲方供货点收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乙双方确认采取次月月结的结算方式,甲方于每月10日前汇总上月产品供应明细,与乙方完成数据核对后,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价、货品签收单为基础计算上月应付款项。甲方在对账确认并挂账后,货款账期为三个月,第四个月的25日,甲方将支付第一个月的物资采购费用。支付前,供货商需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的除外)及其他附件。结算金额=基准价×折扣率(中标折扣)×实际数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乙方所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供应食材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乙方自愿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执行《中华人民**国劳动法》颁布的各项条款及规定,不得擅自解除本项目管理人员和运送员工劳动合同,确保食材质量的安全性、稳定性。

(3)乙方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运送员工每月依法依规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

(4)乙方在合同期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变更服务主体;出现重大经营变更事件应提前30日告知甲方。

(5)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乙方的管理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相)降低(投标承诺)标准、服务质量。

(7)乙方在合同期内严格遵纪守法,杜绝违法经营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诱导或串通相关主体进行非法行为。

(8)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受有关人员合理投诉,自愿接受采购人视情况作出的整改、扣除履约质量保证金、终止合同等处罚要求,情节严重的,按合同金额的30%缴纳违约金,并承担造成事故的所有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追究由此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9)为保证食材质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准时供货。

(10)乙方在合同期内工作人员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在合同期内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供货方式

1.甲方以指定微信以及邮件等书面方式确认书面的产品供应清单,乙方在收到产品供应清单后,应对其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给予回复,如有异议须在2个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接受甲方要求。

2.乙方每次确认产品供应清单后,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清单要求的时间和数量提供产品。乙方应确保对所供产品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支配权、处分权;并保证所供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商标、卫生等方面所有规定和标准;严禁提供假冒、仿冒或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3.乙方每次自甲方下达订单按甲方有关要求按时将货品送到指定收货地点,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配供应与甲方提前协商,但须保证甲**常运营所需,不能断货,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给甲方人员验收签署收货单后,才视为乙方完成交付,在此之前货品的毁损灭失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有毁损灭失,乙方应就毁损灭失的货品无条件无偿重新供货。

4.运输中应注意避免雨淋、日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严禁用受污染的运输工具装载,乙方发货清单要和甲方货品清单一致,如不一致,要书面沟通。乙方发货要附清楚、完整、准确的纸质清单供货品签收。公司运送人员避免随时变动,更不得转包他人。否则将取消其供应资格,解除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选择、确定产品种类及供应数量。甲方每周一,周五购货订单下午5点前把所需商品发给乙方(如有缺品提前报备或更换单品),5点以后补下的购货订单如造成缺货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根据现场经营情况临时增加的相关物资除外,但是每月临时加货情况不能超过5次),****公司指定地点:山下指定地点:北大门、碧潭幽谷、第二课堂,及采购人指定位置。山上指定地点:南大门、西门索道、1号楼、2号楼、3号楼、7号楼,北门索道上、下站食堂、发射台、北坡雪场员工食堂、药池坝大排档、雪场大排档及采购人指定位置。供货期间出现超时、品质不符、货品不符以及未及时进行货品更换等情况的,出现1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出现3次及以上的,我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公司损失的,我公司有权采取法律相关措施。

2.其中货品必须于每天上午10:00前送达,同时山下甲方指定的其中任一收货点,其它各区域需根据上述时间尽快送达;如遇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送货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若因其他原因延误送货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当天临时补货,乙方只送到山下,每月无偿配送3次,超出3次甲方需支付配送费200元/次。

3.若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商品中,发现质量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四无商品(无品名、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假冒伪劣商品或残损商品,甲方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生鲜商品除外),经确认属实后,乙方无条件退换货若乙方未在七日内进行退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对应货款并赔偿损失。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为生鲜商品的,由于产品特性,产品质量以甲方当天验收签字确认为准,若经甲方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符或损坏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指定地点指定特色商品根据市场原价核算价格,不得要求乙方根据相应下浮比例核算单价。

5.甲方有对乙方开发商品的建议权。

6.甲方应按约定按时结清乙方货款。

7.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同时销售除乙方之外的其他商家供应的同类或相似商品。

8.甲方有权制定采购项目及对货品的管理措施。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给甲方存档。

2.因乙方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顾客投诉、食品安全等纠纷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

3.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及时准备商品物资。

4.乙方须按时开具所售商品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5.乙方应保证与甲方结算的商品的进价低于乙方给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商品进价。

6.乙方应遵守甲方对采购项目及对货品的管理措施,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赔偿。

六、产品质量的特别承诺

1.如乙方所供商品涉及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承诺:乙方所供产品必须无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2.根据相关国家职能部门要求、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甲方提出要求等任何一种情况,乙方同意委托国家职能部门进行检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检验报告、质量食品安全担保等。

3.诚信承诺:(1)所供产品绝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严格按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供货;否则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2)根据相关国家职能部门要求、出现产品质量事故、存在产品安全隐患、甲方提出要求等任何一种情况,乙方同意委托国家职能部门进行检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检验报告、质量食品安全担保等。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

1.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可以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

2.双方**期限到期的,本合同终止。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可依法解除合同。

4.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事件:地震、火灾、重大疫情等)影响,令双方不能继续履行此合同时,双方均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缔结、签署以及双方**过程中,一方应对所获取的另一方的任何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技术和资料等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或向任何非为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第三方披露,同时保证因为工作需要接触相关****工会承担保密义务,如果因违反本条约定导致一方遭受损失的,另一方应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在在本**合同的终止后两年内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食材供应规范及考核标准》进行处理。

十、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疫情、水灾以及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或修改本合同等。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法院****法院。

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结清。

十二、附则

1.特别约定:乙方的供货价为含税价,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自行缴纳。

2.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留存叁份,乙方留存壹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有效,

4.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需要补充、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提前 15 个工作日书面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1:产品供应清单

附件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品购销(批发)合同



甲方:**神****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本着真诚**、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蔬菜、肉类、干副食材类产品的供货,供货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品牌等标准以使用部门需求为准。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确定的供应方式为:由乙方定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甲方的通知。

2.若甲乙双方任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任何涉及停业、转让、租赁、分立等重大事由的,均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3.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 0.8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到期且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立即终止合同。最终考核要求以甲方制定的相关考核管理办法为准,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有关考核管理办法,未签订合同的,则取消入围资格,不予**;已签订合同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立即终止合同。



二、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单价的计算方式:乙方承诺每次供货向甲方提供货清单,清单内必须列明所供商品单价,并确保所列货物商品单价不高于本地区下列商家:新世纪、永辉、风之彩、专卖店的当日挂牌售价。产品结算单价按照市场价蔬菜类 %、肉类 %、干副类 %为结算价。

甲方、派遣物资采购、经营管理、财务、物资使用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与乙方工作人员一同不定时对乙方供货单价进行市场询价(以相关市场挂牌售价标签为准,特价商品和打折商品除外),经双方核定后,若发现乙方所报价高于询价结果的,则由甲方询价人员测算超过市场价的比例(以价格相差最大的商品作为计算依据),乙方当月内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单价按照前述计算的比例进行先期下浮,并作出处罚(1000元/次)再按照经甲方招投标确定的供货商品单价下浮比例确定和计算当月所有供货结算价款。若发生本条所指甲方人员市场询价结果低于乙方当日报价的,则由甲方联系人以微信或者书面的形式将对应的询价价格照片及计算的价差幅度通知乙方联系人,有关询(核)价结果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例如:土豆,乙方1日清单价为1元/斤,甲方当日到市场询得价格为0.8元/斤,则乙方当月所列物资价格整体下浮(1-0.8)/1*100%=20%,土豆结算价为1*(1-20%)*(1-80%乙方下浮比例)=0.64元/斤;如甲方当日到市场询得价格为1元/斤及以上,则乙方当月所列物资价格为乙方所列清单价,土豆结算价为1*(1-0.2)=0.8元/斤。

2、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支付。

3、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统一信用代码:

4、乙方指定账户:

名称:

开户行:

账号:

5、结算期限

甲乙双方于次月的3日内进行对账,并签名确认。货款账期为3个月,第4个月的25日前,甲方将支付第1个月的物资采购费用。支付前,乙方需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及其他附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每天购货订单需要在前一天下午5点前把所需商品发给乙方(如有缺品提前报备或更换单品),5点以后补下的购货订单如造成缺货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根据现场经营情况临时增加的相关物资除外,但是每月临时加货情况不能超过3次),乙方准备好货源后送往甲方指定收货情况不能超过3次),乙方准备好货源后送往甲方指定收货地点:神龙峡员工食堂、****商贸店(每3天送一次货);其中货品必须于每天上午9:30前送达。如遇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送货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若因其他原因延误送货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当天临时补货,乙方只送到神龙峡食堂,每月无偿配送3次,超出3次甲方需支付配送费200元/次。

2、乙方交付的产品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甲方可拒收。甲方在初步验收产品时未发现上述产品存在瑕疵,但后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可以向乙方全额追偿。

3、若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商品中,发现质量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四无商品(无品名、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假冒伪劣商品或残损商品,甲方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生鲜商品除外),经确认属实后,乙方无条件退换货若乙方未在七日内进行退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对应货款并赔偿损失。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为生鲜商品的,由于产品特性,产品质量以甲方当天验收签字确认为准,若经甲方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符或损坏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指定地点指定特色商品根据市场原价核算价格,不得要求乙方根据相应下浮比例核算单价。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生产厂有关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需“三包”的或属“三包”产品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不能低于商品保质期剩余期限的一半,且产品保质期到期前30日时,乙方承诺按供货时价格对甲方保存完整且未**的存货进行回收。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涉及经营所需要的各类有效证件及与产品相关的合格证书、检验检疫报告等证明。

4、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接收地点以甲方所列需求清单为准。

5、 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6、 货物在运交甲方验收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未付乙方货款,每天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对账结算,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双方未按约定对账结算货款支付延期的,甲方每天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双方未按约定对账结算货款支付延期的,则当月应结算的货款延期到次月核算。

3、 乙方因自身原因迟延送货或经甲方告知拒不退换不合格商品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对应货款并赔偿损失;若因其他原因延误送货的,造成甲方损失的,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若未造成甲方损失的,第1次延误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口头警告;第2次延误将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第3次延误将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任何接货点都不算违约。若**期内货品延误送达超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 乙方承诺需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种、时间提供货物,不得以价格过低或其他理由拒绝向甲方供货。如在**期间,乙方以价格过低或其他理由拒绝向甲方供货的,月累计发生三次以上,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责任。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当月货款20%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六、通知送达

1、 所有按本合同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它必需的沟通信息,除能即时清洁且不影响本合同日后正常履行可以用电话方式沟通外,其他均应以中文书写方式作为通知等信息内容,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特快专递送至以下规定的另一等)传送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1)甲方指定的合同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通信地址: 邮编:

(2)乙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通信地址: 邮编:



以上指定收件人及其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微信号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通知等信息被视为有效到达的时间按以下规定确定:

(1)经专人送达的(包括以挂号、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的),对方在送达回执上签收之日即为送达。

(2)以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号等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以信息到达或应当到达相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送达****法院诉讼时的送达。

七、合同变更及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合同中任何条款,均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方可更改。

2、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应协商终止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直至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随附证照文件:

1、加盖有效公章的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向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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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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