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东大楼处置事项税务咨询服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期: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45天内完成资产过户手续。
2.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包名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 |
| 1 |
****江东大楼处置事项税务咨询服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
1,990,000.00 |
1,990,000.00 |
****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的执业经历和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页、签章页);相关或类似的执业经历和经验是指税务咨询相关的经验或业绩);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 年7月16日起至 2026 年 7 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到****十五楼1509室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4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4:30(**时间),地点为**省**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2楼指定开标厅。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李开银
电话/传真:0731-****6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