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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2MA6PK28H59 | 建设单位法人:尹文建 |
| 李昌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妥甸镇查姆大道43号 |
| **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爱尼山乡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爱尼山乡海资底 |
| 经度:101.553860 纬度: 24.478520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3 |
| 双环许准〔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322MA6PK28H59010Y |
| 2025-0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7.18 |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2MA6PK28H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322MA6PK28H59 | 验收监测单位:**环绿****公司,******公司 |
| 915********1674614,****0108MA35L3U6XM | 竣工时间:2026-06-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15f3qR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近期:9t/d;远期:12t/d | 实际建设情况:8t/d |
| 在项目设计阶段,依据当时对爱尼山乡垃圾处理量的预测(近期9t/d,远期12t/d),原计划建设2台处理能力各为6t/d的垃圾热解炉。但在项目建设前期,经进一步实地调查发现,随着农村人口持续向城市及外地流出,当地常住人口呈逐渐减少趋势,生活垃圾实际收集量及热解处理需求远低于原设计预期。为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确保处理工作的合理性与运行效率,项目现阶段实际建设2台处理能力各为8t/d的热解炉,采用一备一用方式运行,每台热解炉配套独立且规模相同的废气治理设施。虽然单台处理能力由6t/d调整为8t/d,但因总设计处理能力由12t/d降至8t/d(实际运行规模减小),且废气治理设施配套完整、污染物排放能力不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垃圾经车辆运入焚烧厂后,运输车辆直接开到过磅房称重,然后运至上料平台卸料,经过简单分拣,将可回收物和不可燃烧物捡出后直接投料。由于爱尼山乡垃圾处理量不大,故采用人工投料的方式,将垃圾放入焚烧炉内。生活垃圾在炉本体燃烧室内,由人工点火后,物料在炉本体燃烧室经充分氧化、热解、燃烧,使其燃烧和破坏去除率达99%以上。焚烧后产生之烟气进入二次燃烧室再经二次燃烧系统高温氧化焚烧,使二燃室温度达1100℃以上,并使烟气在此停留三秒,达到消除二噁英的目的。完全燃烧后产生的烟气进入急冷塔,经过冷水管降温,使烟气温度快速下降,出塔温度低于190℃,缩短了二恶英易重新合成温度区间的停留时间,减少了因烟气温度降低而导致二恶英重新合成的几率。降温后的烟气进入脱硫脱酸塔进行碱液喷淋,去除SO2、HCl等酸性气体,接着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等离子除尘,最后进入活性炭箱进行吸附,去除二噁英及重金属等污染物,净化后烟气经由引风机引入烟囱排放,烟气排放达到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排放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垃圾经车辆运入焚烧厂后,运输车辆直接开到过磅房称重,然后运至上料平台卸料,经过简单分拣,将可回收物和不可燃烧物捡出后直接投料。由于爱尼山乡垃圾处理量不大,故采用人工投料的方式,将垃圾放入焚烧炉内。生活垃圾在炉本体燃烧室内,由人工点火后,物料在炉本体燃烧室经充分氧化、热解、燃烧,使其燃烧和破坏去除率达99%以上。焚烧后产生之烟气进入二次燃烧室再经二次燃烧系统高温氧化焚烧,使二燃室温度达1100℃以上,并使烟气在此停留三秒,达到消除二噁英的目的。完全燃烧后产生的烟气进入急冷塔,经过冷水管降温,使烟气温度快速下降,出塔温度低于190℃,缩短了二恶英易重新合成温度区间的停留时间,减少了因烟气温度降低而导致二恶英重新合成的几率。降温后的烟气进入脱硫脱酸塔进行碱液喷淋,去除SO2、HCl等酸性气体,接着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等离子除尘,最后进入活性炭箱进行吸附,去除二噁英及重金属等污染物,净化后烟气经由引风机引入烟囱排放,烟气排放达到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排放规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废气为生活垃圾热解废气,采取二次燃烧室+急冷塔+脱硫塔+旋风除尘器+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项目设置有2台8t/d的热解炉(一备一用),因此同时分别配置有2套同样规模的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 生活污水:项目区设置一个3立方米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环卫站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急冷塔喷淋废水、脱硫塔废水进入三级循环水池沉淀后可重复利用,并要求在三级循环沉淀池末端配套建设一座污泥浓缩池,用于对絮凝沉淀污泥进行浓缩处理,以降低含水率、便于后续处置。实际建设中未设置该污泥浓缩池。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座减振措施,风机、电机、水泵安装隔声罩,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力度,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固废处理设施包括1间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可回收物品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炉渣堆棚、4只生活垃圾桶等。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废气为生活垃圾热解废气,采取二次燃烧室+急冷塔+脱硫塔+旋风除尘器+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项目设置有2台8t/d的热解炉(一备一用),因此同时分别配置有2套同样规模的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 生活污水:项目区设置一个3立方米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环卫站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急冷塔喷淋废水、脱硫塔废水进入三级循环水池沉淀后可重复利用,不外排;但当循环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因持续累积而逐渐升高,最终达到无法满足继续循环使用的标准时,该部分高浓度废水则通过专门的泵送系统被抽送至热解炉进行焚烧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实际三级循环沉淀池出水回用于生产;当循环水中污染物浓度累积至无法继续回用时,该部分废水通过泵送系统抽送至热解炉进行焚烧处理。由于热解炉在运行中承担了额外处理负荷,炉体温度升高。为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并维持适宜的热解条件,需采取降温措施,通过补充水吸收多余热量、维持反应热平衡。因此,补水成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必要环节。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座减振措施,风机、电机、水泵安装隔声罩,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力度,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固废处理设施包括1间4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可回收物品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炉渣堆棚、4只生活垃圾桶等。 |
| 1、环评要求在三级循环沉淀池末端配套建设一座污泥浓缩池,用于对絮凝沉淀污泥进行浓缩处理,以降低含水率、便于后续处置。实际建设中未设置该污泥浓缩池。目前,三级循环沉淀池出水回用于生产;当循环水中污染物浓度累积至无法继续回用时,该部分废水通过泵送系统抽送至热解炉进行焚烧处理。由于热解炉在运行中承担了额外处理负荷,炉体温度升高。为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并维持适宜的热解条件,需采取降温措施,通过补充水吸收多余热量、维持反应热平衡。因此,补水成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必要环节。 2、环评设计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平方米。实际建设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4 立方米。面积减少但危废贮存能力仍可满足项目实际产生需求,且暂存间建设标准、防渗措施等符合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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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个3立方化粪池,1个三级循环沉淀池。 | / | :一个3立方米化粪池,污水收集池(10立方米)+沉淀池(10立方米)+碱液循环水池(10立方米) | / |
| 1 | 2套二次燃烧室+急冷塔+脱硫塔+旋风除尘器+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箱+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规定的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限值要求 | 2套二次燃烧室+急冷塔+脱硫塔+旋风除尘器+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箱+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垃圾热解炉1号废气排放口排放的有组织废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规定的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项目区厂界无组织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
| 1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座减振措施,风机、电机、水泵安装隔声罩,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力度,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座减振措施,风机、电机、水泵安装隔声罩,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力度,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四面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炉渣、不能处理的固废等送****填埋场填埋。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碳、鉴定为危险废物的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处置资质的部门定期处置。 | 一般工业固废: ①分拣出的可回收物暂存于可回收物品暂存,****收购站; ②分拣出的不****政府的要求送****填埋场所处置; ③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尘定期清****填埋场填埋; ④炉渣暂存于热解厂内炉渣堆放区(1个200m2),定****填埋场; ⑤项目设计中未设置专门的污泥浓缩池,目前,经过三级循环沉淀池处理后的出水直接回用于生产环节,实现水**的循环利用。当循环水中的污染物浓度逐渐累积,达到无法继续回用的标准时,该部分废水将通过专门的泵送系统抽送至热解炉进行高温焚烧处理,从而彻底消除污染物。因此,在整个项目运行过程中,没有“污泥产生”这一环节,也无“污泥”危废鉴别环节须; ⑥项目废气进入二次燃烧室充分燃烧,无焦油产生及排放;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处置。 生活垃圾:用封闭可移动的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收集后送热解炉处理。 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果农清掏清运。 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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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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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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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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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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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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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