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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6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82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荆梅霞 |
| 联系人 | 刘启发 | 联系电话 | 138****919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2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我公司为塑料制品加工及彩印项目,针对彩印工序和吹塑制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总到UV光氧设备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为提高废气的治理效率,我公司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将UV光氧设备 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设施位置及排气筒等未发生变动,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后,彩印工序和吹塑制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总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彩印工序和吹塑制膜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汇总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后,将不再产生危险废物废光氧灯管,本次涉及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公司进行处置。 | ||
| 承诺:**** 荆梅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荆梅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