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竞价公告
****对2026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拟用竞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10000元
三、项目需求:为严格落实法定履职要求,全面掌握各作业岗位危害因素分布、浓度及达标情况,及时排查整改职业卫生隐患,规避合规风险,保障作业环境安全与员工职业健康,本次拟采购2026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正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拥有独立检测能力的专业机构,具备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资质****公司所有职业病危害检测项目,可独立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正规检测报告。
2.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响应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竞价****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五、具体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单:包含单价、总价、税费、交货期等(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5项.第6项表单)。
2.资质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
3.业绩证明资料:本次采购无业绩要求。
4.付款方式:检测完成并收到报告后,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开具对应增值税专值发票并于30天内完成支付。
5.其他:具体文件见第五章。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16日14:00
报名登记:2026年7月16日14:00至7月21日10:00
供应商提问截至时间:2026年7月20日17:00
异议提出截至时间:2026年7月20日17:00
2.获取竞价文件: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购买采购文件。
3.初始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5:00时前。标书代写
4.提交响应文件:
√网上报价:**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
□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至:XXX地址(联系人:XXX,电话:XXX)。
5.多轮报价:通过平台进行_2_轮次公开竞价,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最低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评审时间与中选公示:
评审时间:2026年7月21日17:00时前。
公示渠道:**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
七、定选原则
最低有效价法
八、其他要求
1.保证金
商务保证金:√无 □有
需明确缴纳方式,缴纳时间及退还时间,需明确报价时间截止前未缴纳商务保证金,报价无效
履约保证金:√无 □有
需明确缴纳方式,缴纳时间及退还时间
2.合同签订:中选方需在成交供应商在收到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3.不同的报价人商务文件下载、报价及保证金缴纳的IP地址相同,经系统预警提示的,将直接否决其报价,并向公司进行报备。标书代写
4.报价人经系统预警提示受到相关禁止或限制参与报价的行政处罚,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弄虚作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直接否决其报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开发区龙翔西路12号
联系人:田梁梁
联系电话:183****1437
邮 箱:****@ybty.com
1.****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或有关专家组成。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准时参加线上竞价会议。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含一切必需的辅助材料费用)、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加工制作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费、人员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竞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6.本项目为竞价报价,最终报定的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
无论竞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竞价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一)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正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拥有独立检测能力的专业机构,具备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资质****公司所有职业病危害检测项目,可独立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正规检测报告。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扫描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格式参见第五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供应商按竞价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完整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上传至采购平台。
2.响应文件须按竞价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1.供应商下载竞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竞价文件发布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竞价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由于对竞价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六、评审原则及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有效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注:1、本项目最高限10000元,超过此报价者,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清单中的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七、合同的签订与付款
1.竞价采购结果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两份。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岗位的危害因素信息,供应商据此组织开展检测服务。
3、付款方式:全部危害因素检测完成并收到报告后,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开具对应增值税专值发票并于30天内完成支付。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竞价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上传采购平台的;
2.不具备竞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竞价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竞价失败处理
1.参选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5.****小组可以认定为竞价失败的其他情况。
格式请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竞价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五条第1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竞价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竞价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竞价过程中,****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竞价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竞价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提出申请撤回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处理。
3)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对明显有违事实的、****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管理部门投诉。
| 检测点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 一车间 |
粉尘、碳酸锂、磷酸铁、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草酸、磷酸 |
| 二车间 |
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铁、甲烷、 |
| 制程实验室 |
其他粉尘、噪声 |
| ****中心 |
噪声、硫酸、硝酸、丙酮、盐酸、重铬酸钾、N-甲基吡咯烷酮、氨水、过氧化氢、喹啉、柠檬酸、乙醇 |
| 检修车间 |
噪声、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臭氧、氮氧化物、电焊弧光、砂轮磨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工频电场 |
| 公辅 |
噪声、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氢氧化钠、聚合硫酸铁、氨、硫化氢 |
| 库房 |
噪声 |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须出示此证明)
: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竞价项目名称)项目竞价活动,****公司处理该竞价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粘贴此处)
:
兹授权 (被授权****公司参加 (竞价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价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价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粘贴此处)
: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
本公司愿参与贵单位组织实施的 (竞价项目名称)竞价活动。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总报价 (元) |
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 |
| 大写: 小写: |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支付方式: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开具对应增值税专值发票后,采购方于30日内完成支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本表式,不得自行改动。
2.本表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含一切必需的辅助材料费用)、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物资)、加工制作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费、人员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竞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项目名称:
| 检测点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 一车间 |
粉尘、碳酸锂、磷酸铁、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草酸、磷酸 |
| 二车间 |
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铁、甲烷、 |
| 制程实验室 |
其他粉尘、噪声 |
| ****中心 |
噪声、硫酸、硝酸、丙酮、盐酸、重铬酸钾、N-甲基吡咯烷酮、氨水、过氧化氢、喹啉、柠檬酸、乙醇 |
| 检修车间 |
噪声、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臭氧、氮氧化物、电焊弧光、砂轮磨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工频电场 |
| 公辅 |
噪声、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氢氧化钠、聚合硫酸铁、氨、硫化氢 |
| 库房 |
噪声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本表式,可根据实际报价的明细需要自行添加。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开发区龙翔西路12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卖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买方”)
结合双方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求各方共同恪守。
第1条 检测点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点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 一车间 |
粉尘、碳酸锂、磷酸铁、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草酸、磷酸 |
| 二车间 |
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铁、甲烷、 |
| 制程实验室 |
其他粉尘、噪声 |
| ****中心 |
噪声、硫酸、硝酸、丙酮、盐酸、重铬酸钾、N-甲基吡咯烷酮、氨水、过氧化氢、喹啉、柠檬酸、乙醇 |
| 检修车间 |
噪声、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臭氧、氮氧化物、电焊弧光、砂轮磨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工频电场 |
| 公辅 |
噪声、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氢氧化钠、聚合硫酸铁、氨、硫化氢 |
| 库房 |
噪声 |
第2条 质量标准
产品执行按照第一条明细执行标准。
第3条 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3.1 交货方式、地点:由买方安排检测场所,卖方在约定时间内前往买方场所进行检测。
3.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照买方实际生产安排,由卖方在指定时段内前往买方检测场进行检测,直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检测点位完成检测为止。
第4条 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卖方负责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检测规范、现场检测安全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技术人员、采样设备、检测器具及配套辅助设施,严格规范完成现场踏勘、点位布设、现场采样、样品转运、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全部工作。检测所需设备运输、样品采集与转运、实验耗材、试剂、设备使用、检测分析、报告出具、技术咨询等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服务费。检测全过程中因卖方操作不规范、设备故障、样品遗失损毁、检测数据失真、报告结论错误等卖方原因造成的检测失误、检测返工、合规整改、相关赔偿及一切损失责任,均由卖方全权承担。
第5条 验收
按本合同第2条约定验收,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
第6条 付款方式及开票
6.1 付款:全部点位完成检测并收到报告后,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开具对应增值税专值发票并于30天内完成支付。
6.2 卖方出具的增值税专值发票应真实、合法、有效。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足额增值税专值发票的,买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所有货款。若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发票后,未经买方同意擅自作废或者红冲发票,造成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以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的,除了按发票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向买方补足该税额款或重新开具对应发票。
7.2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经济损失的,卖方应按实际损失足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以及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7.3 当一方遭遇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即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的除外。合同履行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第8条 知识产权
本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
第9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或直接以第①种方式处理。
①****委员会仲裁解决;②****法院诉讼解决。
第10条 合同经办人及送达
10.1 双方指定合同经办人员如下:
卖方经办人: ,手机/微信: ,电子邮箱:/,邮寄送达地址: 。
买方经办人:田梁梁,手机/微信:183****1437,电子邮箱:****@ybty.com,邮寄送达地址:****开发区龙翔西路12号****。
一方向对方指定经办人员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与合同相关文件资料、法律文书即视为对合同当事人的送达。以相关文件资料、法律文书到达对方特定系统或对方签收(含驿站、快递柜、门卫等代收)之日为送**期。
10.2 前述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在一方收到对方送达地址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上述送达地址应被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11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 本合同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视为无效。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或订单取消、合同条款修改或增减、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等,以双方协商同意并盖章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均不发生法律效力。
11.2 卖方基于本合同或者协议形成的货款债权未经双方签字同意不得转让和设置担保。
11.3 卖方或卖方委托的运输单位或人员进入买方现场后不得蓄意滋事,如有违反且扰乱买方生产经营正常秩序者,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11.4 廉洁经营管理:双方及其人员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双方及其人员违反本条规定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将违约方及其相关人员列入各自单位的客户失信黑名单,永久终止进行业务**;对单位及其人员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
11.5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执2份,买方执2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签订一年后终止。
11.6 本合同的传真件、扫描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 特别约定:/ 。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 卖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
买方:**** 公司住所地:****开发区龙翔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田梁梁 电话:183****1437 传真:/ 税号:****1503MACKLED104 开户行:****银行****公司**三江新区支行 账号:510********100001867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