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8517****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委员会核准(川发改基础〔2025〕357号),****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成为该项目施工单位****G8517****至**高速公路TJ3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因项目建设需要,2026年7月10日,经****规划局批准(宜**规划函〔2026〕160号),同意项目部临时使用**县**镇四坪村2组、中和村4组,**镇石溪村2组集体土地2.2546公顷作为G8517****至**高速公路TJ3项目材料堆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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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