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申报工作,根据《****管理局关于下达2026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 序号 |
名称 |
| 1 |
**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 |
| 2 |
广****运营中心培育建设项目 |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的申报条件请查看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请登录“**扶持通”(https://fsfczj.****.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二)初审(包括区局、市局和第三方评审机构)。
1.申报书提交后,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时掌握审核进度,并能够在进入网上初核阶段前撤回申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监管局、****监管局和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审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3.申报单位网上初审不合格,应根据初审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专家评审。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审合格后,第三方评审机构将电话通知各申报单位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具体通知地址。****监管局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市场监管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3.****监管局在审核期间,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接受申报单位委托评审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复核。
****监管局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7日17时;
通过形式审查后,第三方评审机构将电话通知各申请单位打印纸质材料。届时请各申请单位按要求于7月31日17时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提交报送到第三方评审机构提供的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 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 **** |
****5316 |
**市禅**汾江中路219号****11楼1102知识产权促进科 |
| ****管理局 |
****9258 |
**市禅**弼塘东二街21****管理局302室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股 |
| ****管理局 |
****2337 |
**市**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1****管理局****产权局)2号楼知识产权管理股102 |
| ****管理局 |
****3285 |
**市**区大良新**欣荣路1****管理局1010室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
| ****管理局 |
****0219 |
**市**区西江**景阳路30****管理局1楼知识产权管理股 |
| ****管理局 |
****7842 |
**市**区西南街道耀华路8****管理局三楼知识产权股 |
| **市****公司 |
****9950 |
**市禅**黎明一路23****中心1908室 |
六、投诉与监督
如若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关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反映。
举报电话:0757-12388。
附件:1.**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申报指南
2.广****运营中心培育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