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部分收回拜泉县鸡讷公路北侧、拜泉县工业园区污水厂东侧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拜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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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收回**县鸡讷公**侧、****水厂东侧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日期:2026-07-16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于2022年5月12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县鸡讷公**侧、****水厂东侧地块建设项目(**省**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审批面积为401108.4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位****基地内。

由于开发区内部产业结构调整,无偿收回该项目部分土地使用权,拟收回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4651.143平方米。****政府批准,同意****工业园区绿地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4651.143平方米。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证照。

****

2026年7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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