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创新产业园智能化工程(二次)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高新创新产业园智能化工程(二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问题1、图纸中综合布线系统中平面图弱电线路标注为“UTP5E”,招标清单中为六类非屏蔽双绞线缆,具体以哪个为准,监控线路同上。
本智能化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存在多处不一致,诸如此类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问题,请问本项目工程量是否以工程量清单中的为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2、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仅有商务文件的“封面”、“资格审查材料”、“详细评审材料”、“其他”、“技术文件”,请问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各个模块内容如何对应投标制作软件上传,请招标人予以明确。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自行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即可标书代写
问题3、“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中:
(1)无线控制器未在招标清单中体现;
(2)光纤收发器直接连接汇聚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未提供电接口;
(3)同时室外安防系统图中,未采用光纤收发器连接的方式与机房汇聚交换机连接,请招标人明确室外监控交换机与核心网络的连接方式;
答:(1)无需无线控制器;
(2)包含光电复用接口;
(3)同上,室外交换机通过光纤收发器连接至汇聚交换机。
问题4、监控系统缺少摄像机电源,4芯光纤终端盒设备、安防电源设备,请招标人明确:
答:摄像机电源已包含在摄像机清单中,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4芯光纤终端盒设备、安防电源设备已包含在室外设备箱清单中,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5、编制说明中确定室外交接箱是室外监控系统里的室外安防箱。但清单中的室外安防箱的参数描述和图纸不一致,请招标单位明确室外安防箱参数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6、8#宿舍楼综合布线系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在,综合布线系统图中的4芯多模光纤和超五类网线招标清单中未体现,请招标单位明确;
答:在,以工程量清单列项为准。
问题7、为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恳请招标人提供“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三)技术参数”的word版本表格。标书代写
答:已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
问题8、招标文件第156页的“一、技术条款偏差表”,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此表格是否可以为空请予以明确。
答:可以为空,除技术条款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问题9、招标文件第157页的“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而投标时无需提供请予以明确。
答:招标技术参数不作为初审指标,投标人自行提供。
问题10、招标清单中“8TB硬盘”参数要求:8TB,7200转,SATA盘,监控级硬盘。参数中要求“7200转”与监控级硬盘转速不匹配。请招标单位明确;
答:硬盘须达到监控级硬盘转速需求。
问题11、本项目综合布线系统中的设备要求与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同一品牌,推荐品牌中的 6 类非屏蔽双绞线和 6 类网线出现两种不同的品牌推荐,我方应以哪一项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执行。
问题12、本项目交货及安装周期招标文件写的是 60 日历天,技术规范书里的项目总建设周期为 3 个月,请问我方应以哪一项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及安装周期为准。
问题13、10#综合布线系统图纸有 6 芯单模光纤,清单里没有 6 芯单模光纤,技术规范书是 4 芯单模光纤,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14、UPS 后备时间三小时,目前清单的电池数量无法满足三小时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后备时间≥2h。
问题15、计算机网络系统相关参数问题,如下:
(1)、核心交换机:
为提高设备及整网稳定性,要求设备支持灵活插卡,模块化设计,支持可插拔双模块电源,支持路由插卡,并且路由卡异常不影响交换功能;
质疑:核心本身就要承载业务的数据转发,要求配置独立的路由板卡,会降低核心的性能,影响数据的传输,并不能很好的实现NAT的转换。以上参数规格要求,国内网络厂商除锐捷外,其他主流一线品牌华为、华三等均无法完全满足相关产品功能,具有严重屏蔽性及排他性;此条参数设置不合理不满足三家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理念如若不同意本次质疑,请提供三家产品同时完全满足招标参数的厂商证明材料;
所以该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招标要求,指标具有严重的品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求。
建议修改为:3.为提高设备及整网稳定性,要求设备支持灵活插卡,模块化设计,支持可插拔双模块电源。
答:相关参数招标文件中已做调整。
(2)、汇聚交换机
参数2.交换容量≥6.72Tbps,转发性能≥300Mpps;
质疑:上述参数属于锐捷独有,在主流厂商华为、华三的核心中,汇聚交换机的包转发率≥171Mpps,只有锐捷的交换机设备能够满足,这种做法属于变向指定了锐捷品牌,参数严重排斥了潜在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招投标环节,违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所以该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招标要求,指标具有严重的品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求。
建议修改为:交换容量≥6.72Tbps,包转发率≥171Mpps。
附:华为https://e.huawei.com/cn/products/switches/campus-switches/s5735-l-v2-all-optical
答:以上参数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华三:
华为:
参数4.支持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并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
质疑:该参数是锐捷独有参数,存在一定的倾向性以及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所以该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招标要求,指标具有严重的品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求。
建议删除。
答:以上参数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华为:
华三:
(3)、24口POE交换机
参数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24,1000M/2.5GSFP千兆光接口≥4个;
质疑:本次设备整体架构采用千兆,却要求设备支持2.5G,完全是增加客户的设计成本。
这种做法已经明显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参数严重排斥了潜在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招投标环节,违背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事实依据:https://www.****.cn/cp/jh-zxwljj/s2906-24gt4ms-p-l/
建议修改为: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24,1000MSFP千兆光接口≥4个;
答:本项功能参数系为满足后期扩容的实际使用需求设置,属于常态化刚需功能,不存在指向特定品牌、限制竞争的倾向性。且以上参数均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华为:
华三:
(4)、24口接入交换机
参数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24,1G/2.5GSFP千兆光接口≥4个;
质疑:本次设备整体架构采用千兆,却要求设备支持2.5G,完全是增加客户的设计成本。
这种做法已经明显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参数严重排斥了潜在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招投标环节,违背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事实依据:https://www.****.cn/cp/jh-zxwljj/s2906-24gt4ms-p-l/
建议修改为: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口≥24,1000MSFP千兆光接口≥4个;
答:本项功能参数系为满足后期扩容的实际使用需求设置,属于常态化刚需功能,不存在指向特定品牌、限制竞争的倾向性。且以上参数均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华为:
华三:
参数3.采用绿色环保设计,整机最大功耗≤16W。
质疑:设备整机功率因端口接入的数量不同也就有所不同,不能用第一功耗来评判。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所以该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招标要求,指标具有严重的品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求。
事实依据:
建议删除。
答:以上参数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5)、防火墙
参数1、端口配置:含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2个、万兆光口≥4个,支持扩展槽≥2个,可扩展端口模块。
质疑:本次设计并没采用万兆上行连接,而且防火墙作为出口设备和核心交换机放在同一个机房内,也没采用冗余链路,却要求配置4个万兆光接口,完全是增加用户成本,而且总端口也完全足够本次项目的运行。建议修改为:1、端口配置:含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2个、万兆光口≥2个。
事实依据:https://www.****.cn/cp/aq-wgl/wallz5100/
答:本项功能参数系为满足后期扩容、新增终端的实际使用需求设置,属于常态化刚需功能,不存在指向特定品牌、限制竞争的倾向性。且以上参数均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TP:
华三:
参数2、性能要求:吞吐量≥5Gbps,最大并发连接≥100万,**连接≥12万/秒。
质疑:每个厂家针对不同设备,在测试内容都有所不同,单一数据不能完全体现出设备的性能优势。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所以该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招标要求,指标具有严重的品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求。
建议修改为:2、性能要求:吞吐量≥5Gbps,最大并发连接≥100万,**连接≥3万/秒。
答:本项功能参数系为满足后期扩容、新增终端的实际使用需求设置,属于常态化刚需功能,不存在指向特定品牌、限制竞争的倾向性。且以上参数均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参数3、核心功能:支持策略模拟(虚拟空间运行,不影响真实业务)、资产自动扫描与防护策略推荐,具备策略全生命周期管理(含变更追溯、差异对比),支持威胁情报自定义导入与例外设置。
质疑:该参数是锐捷独有参数,存在一定的倾向性以及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
所以该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招标要求,指标具有严重的品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求。
建议修改为:核心功能:支持策略模拟(虚拟空间运行,不影响真实业务)、防护策略推荐,具备策略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威胁情报自定义导入与例外设置。
答:本项功能参数系为满足使用安全及稳定性的实际使用需求设置,属于常态化刚需功能,不存在指向特定品牌、限制竞争的倾向性。且以上参数均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问题16、我司在与各个品牌沟通过程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推荐品牌“锐捷”已明确告知我司,此项目已被某潜在投标人报备,无法提供报价:
结合上述对网络产品的参数质疑,我们认为:
(1)上述问题,严重违背了招标投标法规的有关规定,严重影响了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且在技术要求中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2)设计单位是否充分调研推荐品牌内各品牌的参数满足情况,为何存在“仅锐捷满足”、“锐捷品牌已被某潜在投标人报备”的情况,存在潜在投标人与“锐捷”品牌强行绑定、业主指定“锐捷”品牌的产品等诸多不合理的情况;
(3)作为推荐品牌之一,应当首先考虑的是华为、**三均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并且产品档次保持在同一水准,本次招标项目网络产品为“锐捷”品牌量身定制,华为、**三以及推荐品牌外的其他品牌均无法满足要求,如果业主十分想要使用“锐捷”品牌的网络产品,可以将网络产品剔除本次招标范围,按照单一来源方式组织专家论证,直接点名采购“锐捷”牌网络产品。
我们期望招标人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所有投标人创造一个良好竞争环境,请招标人予以查证并且修改,确保各个设备的推荐品牌均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给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如若不修改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情况出现,潜在投标人保留将搜集的相关证据提交至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的权利。
答:相关参数及性能需求均为满足使用需求及未来拓展升级需要,不存在指向特定品牌、限制竞争的倾向性。以上参数均为主流厂商设备基础产品参数,目前市场上有3家及以上主流网络厂商设备均具备以上功能。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问题17、根据新版投标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格式中未见分项报价表上传界面。标书代写
问:是否严格按照此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内容,分项报价表是否不用上传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自行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内容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移湖西路16号;**省******经济开发区**大道6号高新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邮编:231500
联系人:俞主任、夏主任
电话:0551-****1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12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