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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03MA4WUYXE4K | 建设单位法人:崔伟 |
| 周先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村委光景楼鸡麻墩水泥厂06地段 |
| ****年产钢化玻璃30万、中空玻璃10万、夹层玻璃5万平方米**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村委光景楼鸡麻墩水泥厂06地段 |
| 经度:114.702560 纬度: 23.13193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6 |
| 惠市环(**)建〔2025〕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5-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03MA4WUYXE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03MA4WUYXE4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6-04-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290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省**市****村委光景楼鸡麻墩水泥厂06地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0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3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的生产,年产生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10万平方米、夹层玻璃5万平方米。员工人数3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省**市****村委光景楼鸡麻墩水泥厂06地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0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3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的生产,年产生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10万平方米、夹层玻璃5万平方米。员工人数3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钢化玻璃:平板玻璃-切割-磨边-钻孔-清洗烘干-钢化-检验-成品。 2、夹层玻璃:钢化玻璃-清洗-铺胶片-合片-加热-检验-成品。 3、中空玻璃:中控铝条-裁切、折弯-涂丁基胶-钢化玻璃合片平压-密封-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钢化玻璃:平板玻璃-切割-磨边-钻孔-清洗烘干-钢化-检验-成品。 2、夹层玻璃:钢化玻璃-清洗-铺胶片-合片-加热-检验-成品。 3、中空玻璃:中控铝条-裁切、折弯-涂丁基胶-钢化玻璃合片平压-密封-检验-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应按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组织设计、建设和生产,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提高项目原材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生产车间废气的收集,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和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严格按《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按《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执行。 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115吨/年。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运营期,项目磨边、钻孔、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近期采用吸粪车定期抽****工业园****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厂完成提标升级改****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在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依法处置,且做好去向、交接登记等台账记录,如实规范完成申报工作,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避雨堆放,交由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六)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废水等不直接排至外环境,保障环境安全。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落实污染物环境监测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一)采用优质装备,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工艺,提高项目原材料利用率,并对原料及产品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二)项目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措施定期检查维保;项目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可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全厂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为:0.00884吨/年。 (三)项目磨边废水、钻孔废水、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平板玻璃加工工序用水,不外排;定期对水池进行捞渣,沉渣****公司进行回收处理。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近期采用吸粪车定期抽****工业园****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厂完成提标升级改****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优化厂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基础减振处理、隔声的降噪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后,经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范围在56~58dB(A),夜间噪声范围在45~48dB(A),所有监测点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处理厂处置;玻璃边角料、玻璃碎屑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玻璃沉渣、废叉车电池、废铝材、废PVB中间膜属于一般固废,收****公司回收处理;废胶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已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制定污染物环境监测制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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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成 | 达标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 | 已建成 | 达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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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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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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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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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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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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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